财产信托协议 推荐度: 财产信托合同 推荐度: 财产信托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财产信托协议(合集13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产信托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信托协议1 财产信托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即位于景洪市的房屋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由甲方对信托财产对外租赁或者高于乙方购置价进行出售。 四、收益分配: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之日起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变更。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受托方)(签章):乙方(委托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2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账户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15)。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元大于账户总额大于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元,大于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五)风险揭示 虽然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 乙方(委托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3 合同编号:财托字第号 供货单位: 需货单位: 受托单位: 承兑单位: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丙方: 丁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4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财产信托协议9 (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 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 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 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公证机关: 财产信托协议5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20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20年月日,金额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20年月日,金额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20年年月,金额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丁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财产信托协议6 合同编号:财托字第号 供货单位: 需货单位: 受托单位: 承兑单位: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办理。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丁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7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xxxx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xxxx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xxxx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xxxx 乙方为xxxx事需向甲方订购xxxx货价xxxx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了xx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xxxx元,信托期限为xx年xx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xx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xx,共计xx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2、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xx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xx(公章)乙方:xx(公章) 代表人xx(签章)代表:人xx(签章) 丙方:xx(公章)丁方:xx(公章) 代表:人xx(签章)代表人:xx(签章)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财产信托协议8 甲方(受托方):乙方(委托方): 住址: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帐户明细; 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帐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帐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帐户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15)。甲方时刻保持帐户的总资金在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帐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帐户总额小于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元大于帐户总额大于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帐户总额大于元,大于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总帐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总帐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五)风险揭示 虽然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乙方(委托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9 购货单位(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单位(以下称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兑单位(以下称丁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三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4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5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划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银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丁方: 代表人: 年月日 财产信托协议10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营业地址或住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他益受益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第二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公司先生。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帐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 2。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第七条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过(含)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4)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的范围内,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经过平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机制》”)。该《经营者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经营者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企业所得税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万元以上; (2)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反担保)不超过亿。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上海国投监督管理、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第十五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 (2)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十八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11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财产信托协议13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营业地址或住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他益受益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协议(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协议”)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协议》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以本协议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协议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和。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公司先生。公司先生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财产信托协议12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2、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丙方:(公章)丁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财产信托协议13 合同编号:财托字第号 协议单位: 供货单位(简称甲方):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方为事需向甲方订购货价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元,信托期限为年月。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 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 第六条费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共计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 第七条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办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丙方(盖章):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财产信托合同(补充条款) 立合同人: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购货单位(简称乙方):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 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年月。分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 第一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年月日,金额元; 。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