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币犯不犯法?那些鼓吹区块链、为数字币站台的大佬们,应该负什么责任呢?知名律所合伙人肖飒律师这样说 去年此时,币圈的火爆和现在的股市一样,人人积极砸钱,无数个虚拟交易的平台打着区块链的幌子进场,造出一堆空气币后拿钱离场。 也许当时每一个炒币人都会在去年的某个深夜,躺在床上,打开行情网站,用手指在屏幕上画出一条永远上涨的K线。希望第二天醒来,交易所账户里的余额就凭空多出了几个零! 但同时又有人发出灵魂的拷问:你炒币几年,每天睡多晚?被骗多少钱?又经历了多少次维权? 当然,人们争论最多的问题是,炒币犯不犯法?要看情况。铁马采访了知名律所合伙人肖飒律师,总结出了以下违法行为: 1。 传销币公司员工: 上班上进看守所 比特币的价格在17年12月达到最高值2万美金左右,而现在的价格是52005400美元之间。 很多人感叹数字货币价格自由落体的同时,纷纷庆幸自己没有掉进数字货币的大坑。 高盛集团投资策略团队也补刀道: 我们预计,加密货币不会保持当前所拥有的价值。 事实上,加密货币价值萎缩的速度比我们预期的快很多。我们认为,加密货币无法实现货币的三种传统角色既不是交换媒介,也不是衡量单位,也没有存储价值。 也就是这短短不到一年,炒币从区块链遍地开花到了谈炒币人人喊打的状态。 有个区块链媒体的前小编对我说,现在币圈的人都处于穷途末路的状态。别说炒币人士人人自危,就连当年的撒币公司也是末日狂奔 这位前小编曾经对接过一个传销币公司的销售,然后销售在不停地疯狂安利自家的币。最后,前小编得出一个结论,在币圈拉人头的传销币最可恶,比传销都可恨。 顾名思义,传销币就是类似于安利、靠拉人头发展下线,币名一般也起得邪魅狂狷,找一些给你们看看: 天使币、珍宝币、熊猫币、马克币、吉祥币、大唐币、通宝币、富豪币、亚欧币、亚洲币、中华币、龙币 他们披着区块链技术的外衣,其中的技术和真实的区块链原理相差甚远;并且没有上任何数字货币的正规交易平台,大部分为通过项目方自建的平台交易;当然最有吸引力的是,承诺只涨不跌;拉人头进来后会有回报。 现在传销币公司已经被捣毁,而那个疯狂安利的销售也已经在今年过年前几天进了看守所。 很多人奇怪,他只是个员工而已,为什么也被逮起来了? 肖飒律师的观点是,在法律上通常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考察个人是否明知该单位从事犯罪活动而参与其中: 第一就是畸高报酬。 肖飒律师举了个例子,卖白粉的价格与卖白面的价格不同,如果有人请你帮忙带一些货给外地的朋友,给你的报酬是快递费25元,并没有明确告知你东西是什么且你也判断不出到底是什么,那么你拿了钱去跑了一趟,即便运输了违法物品,你也不能构成犯罪。 相反,如果给了你十倍的运输费用,且通过言语可以了解运输物品不是合法物品,那么,你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币圈同理,老板给你市场工资的10倍或给予高额提成,让你给一群老人家讲课售卖某智能币,是否心里要打个问号呢? 第二,根据工作时间来判断:目前币圈很年轻,一般有8个月以上的工作经验,就可以判断其对于所在单位从事的业务是应当知悉的。 2。 那些坐拥着一堆废铁的矿工 几个月前,澳洲中本聪和吴忌寒(比特大陆创始人)之间展开算力大战,间接导致了比特币价格狂跌。 根据媒体公开报道,在这次算力带来大跌之后,分布在国内四川、新疆、内蒙等地区的多处小型比特币矿场选择将矿机转卖清盘。 矿机废弃之后如小山一般堆在院子里,曾经售价高达一、两万一台的矿机,二手转让价仅为1000多元,甚至被人按照废铁的价格称斤来卖。 曾经生产矿机这门生意比挖矿还有利可图,暴利超贩毒、一币一平米。 但是现在,挖矿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在连番下跌中,比特币价格已经击穿多个矿机成本价格,即挖矿得到的收益不足以支付电费和管理费,这其中有很多老矿机,还没有赶得上回本,就已经被跌穿。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归属为淘汰类别中。 虚拟货币挖矿看似颇具科技感,实际上是典型的资源依赖型产业。 2018年10月发表在期刊NatureClimateChange上的一篇论文显示,仅挖比特币一项就将导致2033年全球气温上升2。 矿场主为了追求低廉电价,均逐电而居。在西北、西南等低电价地区布局了不少矿场。比如四川西部,水电资源丰富,大大小小水电站星罗棋布,闲置的水电、低廉的人工和场地吸引了大量矿场住前来布局。 当然,现在很多地区的矿场已经关机。 中国青年报的调查显示,有矿场主在朋友圈发布了矿场转卖的消息。甘孜矿场转让,电价0。155(元千瓦时),五万负荷,需要的老板,带价聊。 同时,这位转让矿场的老板自己也承认,‘挖矿’是个纯粹消耗的行业,没有产生任何的实际价值,消耗完了就完了。 3。 不计手段的偷电人 铁马就挖矿行为是否触犯法律边界问题咨询了肖飒律师,肖飒律师表示: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表明此类挖矿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因此,从事挖矿活动的人很难被追究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为了比特币挖矿而采用私接电力线路等方式偷电,那么会触犯盗窃罪。 目前,在挖矿价格已经击穿成本,矿场主们甩卖矿场的大背景下,不少人选择以偷电的形式挖矿。 就在几天前,河南平顶山警方最近破获了一起比特币挖矿机窃电案件。初步测算结果显示,这一窃电窝点一天偷用电量将近4万度。 假设一个三口之家年用电量1000度,这个窝点一天偷用的4万度电,可以供一家人使用40年。 而在十几天前,苏州姑苏警方还抓获了一名为挖矿铤而走险的盗窃嫌疑人,而其为节约挖矿成本竟私改电表偷电。 民警和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屋后检查男子家室内电表 经供电公司核对,2018年至今该男子共计偷逃电费一万八千余元,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另外在今年四月,陕西三原县也有人在废弃厂房里挖矿,他们非法盗窃高压电网,1000台挖矿机24小时不停工作,盗用的电量达到了200万度,价值百余万元。 另据报道,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民泉村一个比特币矿场两月偷电100多万用于挖矿。并且当地2000台挖矿机同时启动时,经常像飞机起飞那么响,已经严重扰民。 4。 炒币虽不犯法, 大佬都套现了,你敢炒吗? 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投机炒作盛行,数字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可以说是高度的风险聚集地,并且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和社会秩序。 另外,ICO的融资主体鱼龙混杂,融资运作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肖飒律师认为: 以后随着此方面的监管以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也许会改变现在这种不禁止也不提倡的中立态度。 但是,如果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怂恿他人炒币的人明知这些项目是虚假的,导致投资人损失惨重的,那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怂恿人自身只是单纯的投资者之一,只是看到他人因炒币暴富而被迷惑了眼睛,恐怕很难让怂恿人承担法律责任,毕竟对方没有虚构事实。 另外,肖飒律师还提醒: 请区块链媒体从业者,务必小心谨慎。 早期就有媒体曝出,一些自媒体通过流量吸引地下ICO项目,将项目对接至交易所上币,项目方提供服务费、软文费。我们坚决反对这种恶意鼓吹、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之前也在公开场合表示过: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坚持露头就打。 而当时给币圈站台露头的大佬们,早就在悄悄撤退,大家追捧的中国比特币首富李笑来,早就在去年金盆洗手,洗手前还不忘写一本书叫做《韭菜的自我修养》来嘲笑一下韭菜们; 4月16日,徐明星卸任OKCoin法人,OK系初代领导人几乎全部退场; 还有火币创始人李林,在全员信中披露2018年火币全球交易所手续费收入突破5亿美金。但又有人曝出,实际情况是,2018年火币交易所手续费收入约在3。8亿美元左右,而且呈现断崖式下滑状态。 左:李林;右,徐明星; 另外,在脉脉上还有火币员工爆料: 有人说,数字货币以及区块链技术失去了初衷,有的只是欲望与倾轧。 而那些总想着跟着大佬去割韭菜的人,第一个被割的就是你,毕竟,不割信徒割谁呢? 那些在炒币末日之路上狂奔的人,还能坚持多久? 来源:金融八卦女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