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奇闻社交美文家庭
投稿投诉
家庭城市
爱好生活
创业男女
能力餐饮
美文职业
心理周易
母婴奇趣
两性技能
社交传统
新闻范文
工作个人
思考社会
作文职场
家居中考
兴趣安全
解密魅力
奇闻笑话
写作笔记
阅读企业
饮食时事
纠纷案例
初中历史
说说童话
乐趣治疗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月13日 望北海投稿
  随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受伤,特别是从事危险系数行业是职工们,比如: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等行业,为了预防和分散工伤风险,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经办机构所需业务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财政、地税、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工伤保险的有关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工伤保险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等方面的意见。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等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设区的市统筹,逐步实行省统筹。
  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费滞纳金;
  (三)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
  (四)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第九条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经营范围涉及多种行业的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按照其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第十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
  (一)按照规定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四)工伤认定调查费;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省、设区的市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设区的市工伤保险储备金从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提留,其总量达到工伤保险费年征缴额30后,不再增加,其中的30上解作为省工伤保险储备金。
  工伤保险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设区的市工伤保险储备金不足支付的,按一定比例分别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垫付、省工伤保险储备金支付。
  第三章工伤认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第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延长30日。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职工工伤认定由参加工伤保险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认定由生产经营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五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十六条因下列情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提交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法律文书。
  (二)在抢险救灾中或者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人民法院所作的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法律文书。
  (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
  (四)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疾病死亡证明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所作的抢救记录和疾病死亡证明书。
  (五)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证明材料。
  (六)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旧伤复发确认证明书。
  第十七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逾期未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八条省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社会保险、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第十九条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工作: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三)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四)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继续治疗的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确认;
  (六)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
  (七)工伤康复的确认;
  (八)旧伤复发的确认;
  (九)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十)供养亲属劳动能力的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和确认项目。
  上述情形需要通过专家鉴定才能确认的,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鉴定。
  第二十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工作:
  (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再次鉴定;
  (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再次鉴定;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费用标准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省物价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核定。
  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康复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第二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第二十六条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第二十七条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第二十八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交供养亲属身份证明、户口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被供养人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或者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其中,已享受生活护理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对需要护理有争议的,可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工伤复发治疗期间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确认申请。
  第三十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十二条职工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输出劳务期间遭受事故伤害的,由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当与用工单位约定工伤保险补偿办法。
  已办理国内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其被派遣出境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且获得境外赔偿的,不再支付其国内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境外赔偿低于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第三十三条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该组织或者个人雇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第三十四条未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其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发放。
  上述所需资金在资产清算时予以预留,并一次性支付给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后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预留办法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工伤职工经复查鉴定,伤残等级发生变化,从复查鉴定结论作出次月起,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六条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前,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暂不支付,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支付。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之后,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鉴定结论支付。
  第三十七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适时调整。
  生活护理费待遇水平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每年7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
  第六章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
  第三十八条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就近抢救,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入协议医疗机构治疗。职工治疗终结后应当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就近抢救治疗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伤害发生后的5日内报告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并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职工治疗事故伤害所需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请结算;继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协议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第四十一条逐步建立先康复后鉴定、医疗和康复并重的工伤康复制度。
  职工需要工伤康复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到协议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
  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与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结算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需要工伤康复的确认证明;
  (三)协议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康复机构按照规定出具的诊断证明、费用单据、费用清单和相关病案资料等。
  第四十三条因下列情形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一)未经批准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和工伤康复费用;
  (二)在非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发生的辅助器具配置费;
  (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外、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外、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外的费用;
  (四)与治疗工伤无关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本条第一项、第三项发生的费用,在紧急抢救的情形下,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予以支付。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四十五条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协议医疗机构、协议康复机构、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按照《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或者待遇领取方式发生变化,其本人工资以发生变化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伤残津贴或者养老金为基数计算。
  缴费工资、伤残津贴或者养老金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为基数计算。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参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除了企业购买的社保外,也可以适当的购买商业保险。除此之外,在工作中不要太过劳累,从事高危行业的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小心谨慎。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站的律师。
投诉 评论

一般抚恤金多久到账一般要7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法律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抚恤金多久可以领到一般是7个工作日之内可以领到。法律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抚恤金发放时间要多久一般要7个工作日左右。法律规定,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非法用工伤亡是否需要工伤认定,怎么规定的?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领取丧葬费需哪些手续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表格可在社区领取或湘潭劳动保障网上下载)交社区……工伤老板实在没钱赔怎么办1、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拿认定书找老板谈判,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的话,去劳动局下设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仲裁后老板不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厂倒闭了工伤复发怎么办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对一……工伤十级能赔多少钱?工伤十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在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随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受伤,特别是从事危险系数行业是职工们,比如: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民用爆破等行业……一般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在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的发展状态之下,工伤事故却呈现出了逐年增加的一种状态。工伤事故虽然也有一多半直接都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了绝大多数的经济赔偿,但是工伤保险机构归根结底还……出了工伤老板没钱赔怎么办1、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拿认定书找老板谈判,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的话,去劳动局下设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3、仲裁后老板不执行,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厂里的工伤怎么赔偿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
关于当事人误工费是谁支付?关于误工费,大家还是或多或少有了解过的,即使没有了解过,就看这个词的表面意思,应该也可以猜的出来,误工费,就是耽误了工作,从而给予当事人一定赔偿的费用,至于耽误工作的原因,涉及……营运货车出险是否有误工费?在发生一些交通事故等情况下,一般都会导致很多人受伤从而无法及时工作的情况,那么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受害人是可以要求肇事人进行赔偿误工费的,这个法院是予以支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证据包括哪些?人们在上班过程中被机动车撞伤,要住院治疗的话,需要向单位请假,单位会根据实际请假天数扣工资。受害人向肇事方主张赔偿,其中包括这笔误工费。为了顺利拿到赔偿款,受害人应该准备好索赔……受到人身伤害需赔偿几个月误工费?因事故受伤而耽误工作,会造成一部分经济损失,这种损失被称为误工费。通常除了受伤者本身,看护伤者的家属也可能造成误工损失。所以受到人身伤害需赔偿几个月误工费是发生事故后受到普遍关……钻机误工费协议怎么写?建筑工地上面机器设备很多,在进行打桩作业的时候,需要钻机入场干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导致钻机司机受伤,工地要支付一定的赔偿。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有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司机因伤不能干……人身损害误工费答辩状怎么写?人身损害,在影响到我们的健康的同时,还会耽误我们的工作,因此,人身损害既会产生医药费,也不可忽视误工费。因此,当我们索要赔偿时,也应该将误工费计算在内。当我们在法庭上维权时,就……对方全责运营车辆停车误工费需要赔偿吗?运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因为车辆受损在一定期间内无法正常运营,势必会产生经济损失。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运营车辆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损失。小编整理了运营车辆因事故受损产生的停车误……误工费是按税前还是税后赔偿?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当我们因为某些人某些原因导致了我们身体或者财务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都可以要求对方对我们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对方不愿意负相应责任,我们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进行诉讼……出粗车误工费的条件是什么?道路上的机动车除了私家车以外可能更多的就是收费的出租车了,所以出现的交通意外中也难免会有私家车与出租车之间的碰撞,可能对于私家车来说事故就是修理会产生费用,但是出租车因事故损坏……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投保人寿保险或者车险后,如果出险,申请赔偿时要根据伤残程度来进行赔偿。同样,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出现意外,属于工伤,工伤也有自己的赔偿标准,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私营运货车误工费认定如何确认?现如今,随着我国的交通越来越发达,很多本地的特产及相关东西都可以通过运货车运输到世界各地去进行买卖,那么如果我们的货车在运输途中因为一些意外导致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样如果我们的车……被撞后撞人费用误工费怎么算?在如今的社会上,由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快速,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拥有了自己的小车,自己开车出现已经代替了以往的步行或者公交车等,这就导致了我国现如今交通事故发生率越来越高,在发生交通……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美丽时装彩妆资讯历史明星乐活安卓数码常识驾车健康苹果问答网络发型电视车载室内电影游戏科学音乐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