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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歌手”走红网络 谁侵了谁的权?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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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音乐的朋友最近可能发现了,在一些播放平台,“AI歌手”的专辑频频上新,不少新歌打榜、老歌翻唱,都赢得了很多粉丝的追捧,特别是因为训练后的AI能模仿某些“明星歌手”的独特音色与唱腔,让人简直分不出是真人还是AI。在一些平台上,AI歌手演唱了多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让网友争相试听。事实上,除了AI歌手,一段时间以来,各领域的人工智能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从ChatGPT的横空出世,到利用AI技术开发的智能性游戏和计算系统,再到AI绘画、“AI歌手”的网络走红,人工智能技术在成为互联网新宠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当AI技术越来越多地走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些问题、保护自身的权益呢?

播放量破百万"AI歌手"上新频率高

不久前,有这样一个话题在社交媒体走红——叫“AI技术出来后第一个失业的将是歌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夜爆红的虚拟歌手其实是在AI技术的“音色转换”的加持下实现的,首先对某明星歌手的声音数据进行了训练,前期收集了真人歌手的采访、直播等素材,并且质量越高、数量越多越好,随后再进行“去除呼吸声”等细节处理,进入一系列复杂的“训练”,最后得到一个仿真模型,再通过模型进行推理,最终实现声音替换,其音色与歌手本人的原声甚至高度相似。记者在某视频平台看到,4月中旬,“AI歌手”的相关账号热度不断提高,截至目前,至少已翻唱60余首歌曲,其中包括粤语、日语、英语、俄语等歌迷们耳熟能详的歌曲。其中有不少播放量均已突破百万,从流行到民谣,这位AI歌手可轻松驾驭各类曲风,且每天都有数十首“新作”面世。

虚拟歌手火遍全网技术上是如何实现的?

近日,一位虚拟歌手火遍全网,引发了不少人的关注和讨论。所谓虚拟歌手,就是通过模型训练和后期处理,让AI用明星歌手的声音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从技术的角度看,这是如何实现的呢?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梁正:基本上还是用开源的生成式语音训练模型,运用一些语音素材进行训练,而且数据量也不大,因为它跟语言模型比所谓的数据量需要没有那么大。

简单来说,制作虚拟歌手歌曲,首先需要获取没有伴奏和混响的原始声音。这些素材可以通过去伴奏或者提取对话的方式,从他的视频中获得。然后将这些素材作为目标音色输入到模型中进行训练,得到一个可以生成音色的模型。接下来就可以用这个模型来转换任意音色的歌声,比如林俊杰、周杰伦、赵雷等歌手的歌曲。最后再进行一些后期处理和调校,就可以得到听起来像歌手本人演唱的歌曲了。

目前来看,这位虚拟歌手的作品覆盖流行到民谣等多种风格。由于“AI歌手”与真人演唱的音色并无二致,一些忠实粉丝感慨,已经很难分清到底是歌手本人还是AI,一些粉丝表示“连换气声都能清晰听到,咬字尾音都非常像本人。”

AI歌手火速"出圈"背后有哪些新问题?

AI歌手在火速“出圈”的同时,其实也衍生出了一系列的新问题。例如,有业界人士认为,训练AI歌手中使用的大量歌曲,类似于训练ChatGPT时使用的大量素材。在未经相关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权?同时,还有人提出,AI歌手诸多音频中都使用了原歌手的照片,甚至部分还加入了简单的AI眨眼、摆手等动作,这是不是对歌手肖像权的一种侵犯呢?不过,也有歌迷表示,AI歌手翻唱的老歌新曲,大家就是拿来“自己听听”,又没有进行商业性质交换,这是否算不上侵权?还有一些网友从这起事件里看到了新的问题,如果明星的声音可以用来“被训练”,那我们普通人的声音是否也会被利用?我们又该如何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专家解读:"AI歌手"触及诸多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再去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那么,AI歌手本身就是被他人的录音制品“训练”出来的,这算不算侵犯著作权法呢?来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的解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左晓栋:AI歌手的实质是深度合成技术的应用,只不过这种情况下合成的是声音,而且是知名歌手的声音,所以引起了很多关注。它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以假乱真,合成高度逼真,难以甄别的声音。其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深度合成类技术带来的,主要是侵害被仿冒声音当事人的权益。声音和肖像一样,也有人身属性,仿冒伪造利用他人声音的行为,都可能给声音主体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造成损害。另一方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著作权保护领域,这和是不是AI没有关系,都要受到著作权保护,但这个时候被侵权是原词曲著作人演唱者录音制作者的合法权益,总的讲这方面的基础性法律规定是明确的,单边的最新的情况还需要有一些适用性的解释。AI歌手的案例中,由于里面涉及多个法律问题。这都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带来的新问题。具体到深度合成领域,去年11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已经联合印发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规范深度合成技术应用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另外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正在组织制定国家标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安全规范。

专家解读:“AI歌手”是否涉嫌侵权?

实际上,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民法典》和《商标法》中也有相关条款。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如果仅仅是歌手的音色或者唱腔,它本身是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的。但是在《商标法》的规定当中,声音是可以作为商标来受到保护的,但如果声音并没有注册商标的话,就难以作为商标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不过,有律师在采访中也表示:在民法典里,对声音的保护是参照肖像权保护进行的,而对肖像权保护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不允许进行伪造。所以,法律界相关人士就表示,“AI歌手”在未经相关授权的情况下有可能涉嫌侵权。同时,AI歌手也可能会造成故意误导、混淆或者是形成假冒别人名义等行为,这些都可能会涉嫌不正当竞争。

专家解读:平台参与者责任主体要清晰化

“AI歌手”走红网络,其实很多创作者、主播、用户、商家、广告主等等,都是平台生态的参与者。前不久,某视频平台更新规范——在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时,发布者应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帮助其他用户区分虚拟与现实,同时禁止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一经发现,平台将严格处罚。对此,专家表示,针对“AI歌手”问题,责任主体要分清。

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人工智能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梁正:我们要把分类的责任更清晰化。除了提供工具的作为大模型的基础服务的提供商,你作为使用大模型生成相关内容的生产者,把它发布在相关的平台上的发布者,有可能是商业性的,有可能是纯粹娱乐或者非商业性的,但这都是发布。包括去使用它,这里的责任其实是要进行一个区分的。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引关注

其实针对目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与管理,业界也在讨论,我国也即将有规范可依。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提供聊天和文本、图像、声音生成等服务的组织和个人,要承担该产品生成内容生产者的责任;发现、知悉生成的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不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时,应当采取措施,停止生成,防止危害持续。这份征求意见稿已经于5月10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我们也期待随着AI技术越来越深入我们的生活,相关配套管理也不断完善,各平台参与者的主体责任也更加明晰。(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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