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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莆田市普通话考试一年几次)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最近,莆田市、各县区教育部门

相继公布补充招聘新任教师通告

具体名额为:

市直中小学校5名

城厢区3名

涵江区15名

秀屿区17名

北岸23名

……

报名时间

7月11日-17日

赶紧快看看有你中意的没!

01

2019年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校

补充招聘新任教师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3号)精神,市直中小学校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19年莆田市直中小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职位及人数(第二轮)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2019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时间

1.招聘对象: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2.报名时间:7月11日-17日,应聘对象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见《2019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四、加分事宜

若符合笔试加分的对象,请按规定时间向我局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1.办理时间:7月18日上午(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层443室)

五、资格审核

1.时间:7月22日上午8:30-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层443室。

3.携带材料:

(1)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面试证1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电脑打印,粘贴与笔试网上报名同底片的1寸近期免冠相片)。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核所提供的复印件须面试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核意见不一致的,由市组织、人事部门裁定。

4.资格审核须面试考生本人参加确认,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核通过者,发给验证有效面试证。

5.因职位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而造成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核确认为7月23日上午8:30-11:30,地点:莆田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市政府办公楼1号楼四层443室)。递补人员携带上述相关材料确认。

递补中经资格审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已确认面试,但面试当天放弃参加面试的,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面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7月26日上午

地点:莆田市实验小学

注意事项:

1.整个面试过程采取封闭式管理,并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和考后视频回放。考生要服从考点安排,有序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男女考生统一着黑色或深蓝色长裤、半袖白色衬衣,不扎领带,不佩戴手表、发饰、手饰及其它等标识物。未按着装要求的考生,现场更换考点提供的考试服装,否则不得进场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在8∶30前准时到候考室报到,超过8:45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除考试用笔外,教材等考试用品由考点提供,考生凭面试证、有效身份证明入围参加面试,禁止携带其他材料和电子、通讯设备入考场。

七、其它事项

面试办法、体检、考核等工作要求详见《2019年莆田市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莆田市市直中小学校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均在莆田教育网公告栏(http://www.ptjy.gov.cn)上公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94-2684682

莆田市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2

城厢区2019年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

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公布

城厢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第一轮公开招聘已全部结束,除小学语文外其他各岗位都已招满。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3号)精神,小学语文学科将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招聘岗位见下表:

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局

莆田市城厢区人社局

2019年7月1日

3

2019年涵江区新任教师

补充招聘通知(一)

第二轮补充招聘相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3号)精神和《2019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相关规定,现将今年我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4个岗位,共15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参加全省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于7月11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参照《2019年莆田市涵江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2019年3月9日发布于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公告公示http://www.pthj.gov.cn/ztzl/jyzl/gggs_32855/201903/t20190309_1305684.htm)办理。请符合政策加分条件(见附件2)的考生于7月11日-7月18日(上班时间)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和《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信息系统中打印)各一份送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涵江区新涵街789号教育中心三楼310室)审核,以便对外公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第一轮报考我区岗位未被聘用,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考生,也须携带《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涵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确认签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确定面试人选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

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公告公示(http://www.pthj.gov.cn/ztzl/jyzl/gggs_32855/)上通知、公布(公示),不再另外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6709212

涵江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7月3日

4

2019年莆田市秀屿区

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秀屿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第一轮工作已结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9〕13 号)及招聘方案规定,现将2019年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面向全省招聘,2019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4个岗位,共17人,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考生7月11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并在7月18日(上班时间)前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一份送秀屿区教育局人事股(208)审核认定,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第一轮报考秀屿区加分证明材料已提交的且未被聘上者,如第二轮补充招聘也报考我区,也须于7月18日前到秀屿区教育局208室确认签名。

五、确定面试人选及组织面试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依原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具体细则见2019年3月10日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网址http://www.pt

xy.gov.cn/ztzl/jyzl/gggs_33101/201903/t20190310_1305698.htm)。

第二轮补充招聘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及微信公众号秀屿教育上通知、公布(公示),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5894433

秀屿区招聘新任教师领导小组

2019年7月4日

5

2019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开发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19年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补充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7个岗位,共23人)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研究生学历证书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宣教系统党委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17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3.资格初审: 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县区的一个学科,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不能兼报)。

5.岗位确定: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笔试加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

拟加分对象须随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莆田籍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须登录莆田市卫计委或莆田市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加分审核表,逐栏填写后送村、乡镇<街道>、县区卫计局三级联审)于2019年7月19日向北岸教育局人事股(管委会机关综合楼110室,咨询电话:0594-5952913)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 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北岸管委会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2019年7月23日,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面试对象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档案表(学业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档案表(学业成绩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资格审核具体事项将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布。

通过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示)。

4.面试办法:高中数学和生物、初中数学、小学语文学科采取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幼儿园学科采取课堂片段教学与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1)高中数学和生物、初中数学、小学语文学科教师招聘面试,统一采取编写教案、课堂片段教学的办法,届时由评委在面试指定教材中,随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同一学科同一课题,下同),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5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8分钟),评委予以评分,课堂片段教学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统一采取课堂片段教学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课堂片段教学由考生从评委设定的若干课题(语言或科学领域)中,随机抽选一题进行教学方案设计,设计教学方案时间50分钟,不评分,然后进行课堂片段教学(时间8分钟),分值8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20分,测试的内容为弹唱(边弹边唱,乐器为电钢琴,由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供),由考生从评委设定的若干课题(艺术领域)中随机抽取一个,根据抽选课题的教学内容进行弹唱。

6.使用教材:以现行开发区中小学、幼儿园使用教材为准。

(1)高二数学: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选修2-2(理科),湖南教育出版社(2018年7月第2版)

(2)高二生物: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生物3 必修 稳态与环境》,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2版)。

(3)八年级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9月第一版)。

(4)小学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三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5)幼儿园: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教育用书《领域活动指导》大班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8月第2版)。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所有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学科考生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在北岸管委会网站上公布。

8.评委组成:面试评委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随机抽调,每组由7人组成。

面试的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示)。

(四)考核

1.考核对象: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 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对象。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2.考核办法:考核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2)。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北岸管委会网站公告)。

2.体检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公立医院。

3.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4.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对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量,择优确定,并在北岸管委会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入聘签约时,入聘对象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签约。所有入聘对象均须随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无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资格。入聘对象按考试总分高低依次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签约的,视同放弃资格。入聘签约时间另行在北岸管委会网站通知。

(七)递补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缺席或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递补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提出明确的政策规定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同意。聘用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1.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5年服务年限制度。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ptmzwba.gov.cn/xxgk/tzgg/)通知公告栏上予以公示,不在逐个电话通知,敬请及时关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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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记者 刘永辉,综合莆田市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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