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的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 推荐度: 商铺租赁合同的 推荐度: 相关推荐 商铺租赁合同范例(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铺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的商铺,面积预计为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人民币元。 2、本楼楼平均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元天平方米。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元天平方米。楼柜台按每月人民币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年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年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年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xxxxx年,自x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xx年xx月xx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xxxx度,电表底数为xxxx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决方式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xxxx 承租方(盖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联系电话:xxxx 联系电话:xxxx 联系地址:xxxx 联系地址: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身份证号码:xxxx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建筑面积m2(使用面积m2) 第二条: 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收款人名称: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签订立本合约,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租赁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铺位于市镇?时尚汇a区第12幢1088号铺,建筑面积102。69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为3年,本合约从年4月1日至年4月1日止。 第三条租金交付 1、乙方应于每月1号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的租金。 2、签约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押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整)和1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11500元整) 3、租金标准,每年每月为1500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商铺产权无争议,不因产权原因影响乙方的经营计划。在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商铺出售给他人,乙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新业主重签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乙方的装修方案须通过甲方审核,甲方须于7天内给予回复,否则所拖延的时间不计租金。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依约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若逾期一个月拖欠租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约,收回出租商铺,乙方的押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商铺保险费,租赁税,维修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对商铺内的设备、电讯器材等配套设施应妥善保管,如发现损坏,须在一星期内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 4、租赁届满或合约解除,出租商铺的不动产部分(如:装修物等)及原有水电设施物品乙方不能带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迁出时带走,迁出后商铺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1、租赁期满,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赁期间投放到出租商铺的装修费用。 2、如属乙方装修,专柜的设计、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务必遵守甲方指定的《管理公约》。 3、乙方租赁的商铺只适宜作商业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 4、商铺租用期间内,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发生人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设施等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内发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6、租赁期间,乙方若利用商铺做违法、犯罪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另扣除押金不予退还。 7、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管理公约》的约定。 第七条合同期满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在双方确认商铺、物品无损,相关费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当天内如数还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约之规定履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方需赔偿对方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2、租期满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断合同,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同时甲方退还全额押金给乙方,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若要自动退场更换租客,必须先提供第三方资料给甲方,通过甲方与第三方协商签定租赁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额押金给乙方。 第九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应。 2、在履行本合约的过程中,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诉请市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经营说明 1、本商铺只能经营,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坏商铺周围环境。如果有业主投诉乙方恼乱正常生活,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况比较严重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经营。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地址:市镇 联系地址:门面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51101 签订日期:年3月24日 签订日期:年3月24号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铺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县城路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 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两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6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 电话: 银行帐号: 乙方(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 电话: 丙方(原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其他联系人: 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作为出租方将位于大街院楼室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前所盖的房屋平方米出租给乙方承租方。各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大街院楼室甲方拥有产权的房屋前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押金、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押金为人民币元整,合同签订日缴纳。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返还给乙方。 2、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 3、从第二年起,租金每月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每月为元,第三年每月为元,第四年每月为元,第五年每月为元,按实际使用年月起止计算)。 4、经协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年租金分四期付款即租金按季度计算支付。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每年第一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每年第二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每年第三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每年第四期: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负担及缴纳 1、物业管理费或其他相关费用: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缴纳(水费元方,水表底数为度,电费元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装修及维修费: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房屋的装修由承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除此之外,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原因和不可抗力及政府有关部门拆除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出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在租赁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对承租方的经营提供方便,协助承租方进行正常的开业经营。 第六条在租赁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 2、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如果甲方将本合同标的房屋所依附的拥有房产所有权的房屋转移给第三方时,不管本合同标的房屋(即商铺)是否同时转移,该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和甲方都继续有效。甲方承诺向新的房产所有者声明本合同标的房屋(即商铺)由承租人承租的情况。甲方出卖本合同标的房屋及所依附的拥有房产所有权的房屋时,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在遵守本合同各条款的条件下,乙方可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经营,甲方认可该第三方享有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若甲方或丙方在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包括签署本合同之前和之后),又将本合同标的房屋出租给第三方,或者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都视为甲方或丙方构成违约,甲方或丙方除支付乙方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至正常使用之日租金的倍作为违约金外,应赔偿乙方为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房屋续租和拆除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3、如房屋在租赁期间被有关部门拆除或限制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甲方应退还相应期间的租金及全部押金。并在新建或能正常经营后继续履行本合同至租赁期满。新建或限制不能正常经营期间耽误的时间自动后延租期。 第十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甲方应根据情况免除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及相关 1、本合同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三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丙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涉及本合同标的房屋的相关租赁协议全部解除,甲方与丙方因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甲方与丙方自行解决。 4、如出现甲方与丙方因签署房屋租赁协议期间产生的第三方向乙方追索相关款项的情况,甲方、丙方承诺自行解决,如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垫付情况,乙方垫付后可向甲方、丙方任何一方进行追索。 5、乙方一次性支付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丙方交付厨房用具财产及对该房屋装修的对价。厨房用具财产清单见附件。如丙方违反本合同,乙方支付的元需退还给乙方。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各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房产证明、本合同涉及的甲方与丙方的房屋租赁协议、厨房财产清单及标的房屋内置装修及房屋外观照片等。 甲方(出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大街院楼室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丙方(原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7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 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 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 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我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景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能够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光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光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光为年月日。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光为年月日。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光为年月日。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光为年月日。 (或3乙方每(月、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一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我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职责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景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景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所以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职责。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元整,乙方应在每月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0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以下简称“承租房屋”或“房屋”)坐落于共(套)(间),朝向,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按该用途亲自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房屋(月)(季)(年)租金为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6个月结算一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房屋租金,合同期内的其余房屋租金由乙方在每6个月的前一个月的阳历25日前以(现金)(转账)方式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保证金计人民币,该保证金用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出租后如有按揭、抵押债务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承租房屋,应提前月通知乙方;乙方在此确认,在本合同期内,无论甲方基于何等原因、何等条件和价格转让承租房屋,乙方均无条件放弃对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房屋的使用 乙方应自觉维护承租房屋安全和设备完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导致损坏时,乙方应负责赔偿或按原状恢复。 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房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规定并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做好用电、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防火防盗安全等各项措施。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如需扩建、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均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因此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届满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拆除。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或增添其他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凡承租房屋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和及时交纳。 如乙方逾期交纳前款费用而导致甲方被追索或承担的,甲方有权按照欠交费用总额每日1计算乙方的滞纳金,甲方有权在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滞纳金。如乙方超过30日仍未缴清欠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承租房屋,并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乙方已交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租赁期间,甲方不予承担除房屋主体结构以外的维修及由于房屋原因产生的乙方任何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满及房屋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及时腾房并将房屋妥善退还甲方。如乙方需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租。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续租的,应当于届满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甲方经审查认定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规定后及时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转让租赁权的; 2、擅自将承租房屋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擅自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的合作或合伙经营使用承租房屋的; 6、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拆改、扩建、装饰装修或添附其他房屋设施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收回的。 如乙方违反前款规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的协商 租赁期间,如甲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扣减,剩余部分连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乙方须提交保证金收据原件)无息退还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乙方有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按时做好房屋交接事宜,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第十三条房屋占用费 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承租房屋而乙方拒不交还的,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承租房屋占用费,甲方有权在乙方保证金当中扣除该等占用费。 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届满后拒不交还承租房屋的,将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减少租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交纳房屋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如数交纳的,乙方每日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房租滞纳金;乙方经甲方催告后逾期仍未如数交纳租金达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前述滞纳金,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租赁期内,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自事实发生之日起比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比例收取违约金;乙方因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情形而获利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返还不当利益或赔偿相应损失。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房屋因地震、暴风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原因致损或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房屋被政府列入拆迁范围而需要拆除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予以搬离并退还房屋。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后房屋附属物的处理 无论本合同因何等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将承租房屋内的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桌椅、书籍、卫生器具、用电器具、房屋装饰装修物等)搬离或完好拆除,逾期没有搬离或没有完好拆除的,房屋内遗留的附属物均无偿归由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副本份,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登记备案机关(盖章)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1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租用甲方位于街号商铺作为商业用途使用(以下简称“该商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用的期限为年,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该商铺的月租金总额:第一年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第三年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即开发票的税费),但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日前交清当月租金。(并且必须是人民币现金) 4、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正(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条该商铺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天线使用费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缴交,与甲方无关。如由于这些费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公司)追讨滞纳金或罚金,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并有权要求乙方补足该保证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如乙方确需转租,须经甲方协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房屋转租他人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中止该合同 ,并有权将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即作为违约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且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于年月日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该商铺交付使用时水电及排水排污线路管道畅通。 3、合同期满时,乙方须在租约期满之日退还房屋,同时经甲方验收该商铺无设备损坏及欠缴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后十天内,返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 2、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与物业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按时缴付。 3、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物业管理规定,爱护并正确使用该商铺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或超出其经营范围进行的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所收的保证金,及有权追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的赔偿。 4、为确保用电安全,乙方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单个电器功率在瓦以上,空调、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须向供电部门申报增加用电负荷,待批准及缴交增容费后,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装修该商铺;如需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并一律不得改变该商铺的结构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点的规定,则乙方缴交保证金的期限顺延;如超过十五天仍无法将该商铺交付使用,则乙方有权宣布本合同无效,甲方需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第三点的规定,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每天按保证金的3计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则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壹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收回商铺,并有权拒绝返还保证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四、五点,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缴交保证金之日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商铺位于市区号楼,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叁万贰仟元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改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价格改为月租金叁千元。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改为56平方米。 三、双方同意将该商铺原签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作废,原欠缴的年月日前税费共计9774。33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年月日后税费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街招待所以门面房小间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圆整。第二年租金经双方协商约定。租金支付方式。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与隔壁门面房隔开,以及配备灯具、水电等基本设施等,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门面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租金。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4、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十二、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方年月日将坐落在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 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4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八条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市路弄号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为全新装修房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元;按季度交费,一个季度为: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后,合同随之生效。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所有需付费的项目和物品等,如水,电,燃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供暖设备等等,均由乙方自己付费,并承担用户的一切违约责任。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乙方应在期满提前向甲方提出,若甲方同意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应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页,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