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推荐度: 个人借款的合同 推荐度: 押车借款合同 推荐度: 借款合同 推荐度: 公司借款合同 推荐度: 相关推荐 【热门】借款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借款的合同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组织机构代码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人民币肆佰万元整(XXX。00元) 二、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资金周转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清。 七、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还款,如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同时赔偿因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甲方为实现其债权而产生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费用。 八、保证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偿付利息及本金,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 3、合同自借款到达借款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账户名:开户行:常宁XXXX。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该合同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签订地:省市市 甲方(出借人): (签字、盖章): 丙方(保证人): (签字、盖章): 乙方(借款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居间人(乙方): 甲方因岳所属位于县曲河、桥楼等乡的林权、地权贷款业务,委托居间人(乙方)促成签订贷款合同(协议)并执行该合同或协议。 一、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之有关规定,对居间劳务人员本着服务的原则,甲方承诺在该贷款业务办理成功后按照该笔贷款总金额的5既人民币:元(税后)支付给乙方。 二、居间费的支付方式为甲方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当日一次性付清;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中介公司服务费、工商代理增资费、评估费、资料费、差旅费等包括招待应酬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本《居间协议》不因甲方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执行该业务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的违约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本《居间协议》具有与劳务合同、中介服务协议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诺,居间当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等措施,甲方无条件放弃抗辩的权利,本《居间协议》至佣金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五、本《居间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委 托方: 居间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3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方为进行公司经营,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公司经营。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200000。00)。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无息提供。 第四条:借款日期:20xx年04月19日,20xx年06月之前还款。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还借款。 2、还款方式:现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款;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4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计利息: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7月24日止共3个月, 第三条:还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股东签名: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借款的合同5 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用于,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乙方自愿以个人所有的皖号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为该项借款作债务担保(实际履行以车辆户主资料变更为准,见下文)。 二、甲方于双方到上述车辆所属车管所办理完车辆户主变更(将户主名由乙方变更为甲方)后当天向乙方提供上述借款并由乙方立借款字据,本条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商定上述借款月利率为借款额的。 四、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应于年月日前还清上述借款本息。本条内容若因乙方以任何理由导致本条不能履行即视为其违约,则上述车辆价值双方自愿共同认定为与借款额本息累计价值同等,车辆所有权即自年月日起归甲方所有同时双方在本合同中的债务关系自动消灭,相关书面材料随之失效。 五、乙方还清上述借款本息之日起日内双方到上述车辆所属车管所再次办理车辆户主变更(将户主名由甲方变更回乙方),本条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本条内容若因甲方以任何理由导致本条不能履行即视为其违约,甲方需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六、本合同由安徽省合肥市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效力,如其中一方不予履行本合同,则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合同自第二条双方实际履行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并办理公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6 甲方:,身份证号码为 乙方:,身份证号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捌万元的,甲方需将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7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借款交付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本协议式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份为凭。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8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借款方为农村房改需要,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以 作担保,贷款方已审查批准,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人及借款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利率按月息。 第三条借还款期限:借款时间共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年月日前还,年月日前归还全部本息。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第五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工程进度等情况。 4、需要有担保方时,担保方履行连带责任,直致还清本息为止。 5、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支付人员工资外,应优先偿还该贷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全部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依法追回借款,并按日0。5加收罚息。 3、借款方利用借款进行违约活动的,贷款方应立即追回贷款本息。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高青县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1份。 借款方代办人:(签章)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银行账户: 村委主任:(签章)电话号码: 担保方:(公章)银行账户: 法人:(签章)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章)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担保人:(签章) 借款的合同9 编号: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地址: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抵(质)押人(或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借款人因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万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条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 第三条 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是对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有权签字人:贷款人(公章):有权签字人:抵(质)押人(或担保人):有权签字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0 贷方人(甲方):(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借款一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 二、借款期限: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月息分,每月付元整。 四、借款抵押约定: 乙方愿将自己的平方米(未装修价值万元)和作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甲方有权处置该抵押房产和车辆。 五、还款方式: 借款期限到期后,由乙方一次性归还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 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总额约定利息支付给甲方。(第一个月提前支付元)。 七、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借款给乙方,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给甲方,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可约固定数额违约金或总借款数额1020的违约金数额)。 八、因其他原因不能还贷,由继承人还贷。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1 贷款方: 借款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万元月利息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担保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2 借款合同审计: 借款合同审计的内容 借款合同审计的内容是: (1)合同条件审计。 借款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资信程度良好;贷款计划是否经过有权单位审批下达;贷款业务部门是否已与借款单位协荫并确定有关合同事项等。 (2)合同内容审计。 审查贷款种类、性质的填写是否准确,有无填写不明或漏填情况;借款用途是否正确,有无填写错误或用途不明以及无用途的情况;借款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规范;借款利率是否符合国家利率政策,有无擅自提高或降低借款利率以及错套利率档次;借款起止期限是否符合该项借款规定的限期,有无超过规定限期或期限不清楚的。情况;借款合同是否明确借款单位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与偿还方式,有无还款来源违反规定的情况;保证人是否确定,保证人以及第三方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资格;借款抵押资财手续是否合法完备,债务追索权是否成立;违约责任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定;借款方、保证方的法定代表签章以及单位公章是否齐全。 (3)借款合同责任审计。 签证生效的借款合同若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有问题,属于贷款业务部门未按事前审计意见改正的,追究有关人的责任,屙于漏审误审的,由审计部门主办人员承担责任。 借款的合同13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地址。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地址。 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该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二、乙方借款的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利息为月利率,利息按月支付;借款到期后,本金一次性偿还。 三、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借款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借款总金额的承担违约金;若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提起诉讼,乙方还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四、丙方对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丙方担保的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两年止。 五、因本借款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身份证上载明的各方通讯地址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身份证上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借款的合同14 抵押权生效与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区别 在办理个人借款合同公证中,多数当事人都把不动产抵押权生效的要件看成抵押合同签字行为的完成,在他们看来,只要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了不动产抵押合同,则他们的债权就会得到保障,然而这种观点并不正确,而且对债权人来说也存在着不能优先享受抵押物赔偿的。风险。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抵押人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一些特殊物品提供抵押时,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抵押权生效的要件为登记;而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可知,合同以双方签字后生效为要件,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 借款的合同15 贷款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出质人: 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1、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2、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3、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贷款期限月,到期必须按时还清全部本息。按月计付寄售费,如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则贷款人按贷款总额每日加收5的管理费,贷款到期后五天内,借款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2、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3、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4、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5、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4、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5、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质人: 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