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耐克是一个‘属于中国,为中国服务的品牌’。 耐克CEO约翰多纳霍周四在与华尔街分析师就耐克最新收益交谈时表示。 当天公布的耐克财报显示, 耐克营收达到123。4亿美元,实现15。09亿美元利润。 其中大中华区收入为82。9亿美元,较上一年66。8亿美元,去除汇率影响后增长19, 受此影响,耐克周五股价大涨15。53,达154。35美元。 多纳霍最新表态显然与3月份发生的耐克就新疆棉事件的声明有关。 随之而来的是,中国耐克明星代言人王一博、宋茜等人纷纷与之解约。 中国民族品牌李宁、安踏市场份额迎来高速增长。 多纳霍现在急于表态,表明耐克终于知道,吃中国饭,砸中国锅是行不通的。 01 耐克,1964年诞生于美国俄勒冈州, 前身是一家叫BlueRibbonSports蓝丝绒运动的商店。 1971年,创始人菲尔奈特(PhilKnight)将其正式更名为Nike, 名字灵感来源于希腊胜利女神。 同一年,还在俄勒冈州立大学的就读的CarolynDavidson, 为耐克设计出了Swoosh商标,意为嗖的一声。 Davidson当时按2美元一小时的设计标准,共收了35美元。 菲尔奈特当时从一堆候选标志中选择出这个时说: 嗯,我不喜欢它,但我想它可能在我这里成长。 直到1983年,菲尔奈特终于认可这一标志,并为Davidson举行了一次派对。 授予她500股耐克的股票。据估计,目前价值已经超过100万美元 02 耐克的成功离不开明星效应,迈克尔乔丹,老虎伍兹,勒布朗詹姆斯,科比布莱恩特 但真正开启耐克印钱模式的,还是1984年签约迈克尔乔丹。 在此之前,耐克正经历前一年第一次季度利润下滑,股价正在暴跌, 球场运动作为最大卖点,销量也在下降, 华尔街对耐克的股东们发出的信息是:把它卖掉吧! 耐克急需要找到下一件大事。 耐克的大学星探SonnyVaccaro注意到了一个叫迈克尔乔丹的孩子, 可是,当时的乔丹说他喜欢的是阿迪达斯。 乔丹认为阿迪达斯三叶草的设计很酷,很喜欢这些条纹。 在后来EPSN制作的《Thelastdance》节目中,当被问及: 你会和哪家鞋厂合作?, 迈克尔乔丹:那是阿迪达斯。 阿迪达斯人员将这一想法汇报给德国总部, 总部人员对签下篮球运动员并不感兴趣,而且没有时间去为他单独设计一款鞋。 迈克尔乔丹于是听了妈妈的建议,与耐克也进行了商谈。 耐克提出一份为期五年每年50万美元的协议,并为乔丹单独设计一款鞋。 最终,阿迪达斯错失了一次最重要的商业签约。 耐克在1985年推出的AirJordan1,一经问世,立刻风靡。 第一年就卖出了1。26亿美元。 到目前,这款鞋已经为迈克尔乔丹带来了13亿美元的版税收入。 03 AirJordan系列的的火爆,也吸引了大量的仿冒者和造假者。 耐克公司为此申请了一系列的商标进行保护。 6月11日,美国专利专利商标局新授权了耐克的三项AirJordan1鞋的商标。 分别是高腰版(high)、低腰版(Low)和低腰SE(LowSE)版。 这三件商标都是耐克于2020年7月底提交的。 2020年12月,这些申请被公开,按照美国法律,公众有30天的异议期。 但是直到最后一天,才有Vans的律师提出了对这三个版本提出延期申请, 从而又获得90天时间来反对这三项申请,但最终Vans律师在90天内没有提出异议,使得这三件商标最终获得批准。 如果仔细观察,耐克获得的三件商标中,鞋上均没有Swoosh,这无疑增强了耐克维权的范围, 即使不带耐克标志性的对钩标志的鞋,只要外貌元素和AirJordan1相似,一样可以被耐克起诉侵权。 莆田做外贸的老板们不知道看后作何感想。 除了应对来自中国的仿冒产品, 耐克此时申请这三件商标的另外一个目的就是打击美国本土仿冒者。 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近年在美国大火的洛杉矶街头潮牌沃伦洛塔斯(WarrenLotas)。 沃伦洛塔斯是活跃在街头彩绘艺术和涂鸦的艺术家,他凭借与FearofGod、Readymade、Bape等知名品牌联名而名声大噪。 2020年6月,沃伦洛塔斯推出一系列与耐克相似的运动鞋(后有人报料其实就是莆田货)。 差异之处仅仅是Swoosh的局部个性化设计上。 耐克在去年10月对沃伦洛塔斯发起了一系列的侵权诉讼,要求法院发布禁令。 最终,两家公司经过几个月的纷争,最终达成秘密和解协议,解决了这场纠纷。 04 耐克使用的这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叫TradeDress,中文译为商业外观。 属于商标的一种,与专利权中的外观设计专利并不一样。 这是美国知识产权体系中特有的一种形式,苹果、百事、可口可乐、谷歌、麦当劳和阿迪达斯等很多知名的公司都在使用。 最为著名的当属可口可乐公司了。 可口可乐公司最著名的知识产权当属仅有几个人知道的配方秘密。 除此之外,可口可乐的商标和专利,同样是重要资产。 如CocaCola是可口可乐公司的注册商标。 还有一个能让人一眼就能想到可口可乐的就是它独特的瓶子形状。 可口可乐早在1915年就申请了这类瓶子的外观设计专利。 但是专利最长也只有20年的保护期。 但是商业外观可以保护与可口可乐品牌相关联的瓶子外观,而不是其功能,而且这种保护可以无限期的持续存在。 所以,仿冒者不要忘了,可口可乐还有一个商业外观的商标1057884在护体。 另一个例子就是美国圣罗兰有一款红色底的高跟鞋。 也是通过商业外观3361597进行了保护,最终在维权时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再来看耐克最新获得的商标,在鞋的商业外观上,没有Swoosh的标志, 无疑增强了保护力度,这在与沃伦洛塔斯的作战中,优势明显。 当然,耐克打假的重点还在中国, 莆田的鞋老板们,好好看看你们的鞋样吧, 恐怕以后大部分出口美国的非正规品,即使不侵犯耐克Swoosh商标, 但是在版型上如果与知名鞋品的商业外观类似,都有可能面临被扣押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