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精选18篇)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 本合同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双方为:(以下称为出租人)和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的店房间,房号为,电话号码为,租期为年,月租金元(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商铺、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2 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广州市路商鋪,建筑面积80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 合同期满后,乙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 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 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壹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計息退还押金给乙方。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如果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 租賃期結束后,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電線、空調等可移動之設備)。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度, 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 2、对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 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 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身份证: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商铺及商铺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商铺用途 1、乙方租赁商铺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为元,然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为:。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上半年租金之日将上述商铺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对所出租的商铺及商铺所在范围内的39;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商铺。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商铺,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商铺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5、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租金。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商铺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商铺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商铺或商铺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商铺及商铺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商铺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租赁商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商铺,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4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街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甲方承诺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承租期内,其税金、水电费、设施维修费、卫生费等费用一律自理。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支付房租或迟延返还房屋及钥匙的,每逾期一日均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40门面及紧靠40门面左则的109房间出租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岳阳市岳纺盖一市场的40门面租赁给乙方。40门面合法产权为盖一市场所有,甲方已经从盖一市场买下了40门面年到年的合法经营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经营范围由乙方自己决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三、租赁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形式 四、40门面的租金为每月壹仟肆佰伍拾圆整(1450。00),190门面的租金为每年壹千圆整(1000。00)。乙方每年的6月1号到6月7号期间向甲方缴纳一年的租金壹万柒仟肆佰圆(17400。00),乙方每年年底向盖一市场缴纳190门面的租金壹千圆(1000。00)。 五、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伍千圆(5000。00)人民币做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六、乙方交付的履行保证金甲方在合同到期后应全额交还乙方。 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甲方允许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和必要的改造。 九、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十、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在盖一市场其他门面进行经营活动,如有,视为单方终止合同违约行为。 十一、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盖一市场各项规章制度。 十二、甲方承诺给乙方无偿使用的设备(设备清单及设备状态见附件),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也可以不使用,代为甲方保存。由于甲方设备自身所具有的特性,设备随时间会老化,合同期满后,乙方交付给甲方时,乙方不承担相关折旧费用。 第五条续租 十三、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租金、押金等)有优先续租权。 十四、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半年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五、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违约 十六、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间内交付甲方房租,如未交付,每滞纳一天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的5做为滞纳金,如一月未交清,甲方有权收回门面并终止合同。 十七、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重新确定租金和押金标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保证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 十九、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半年通知对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 二十、任何一方单方面强行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租赁期租金总额。 第七条其它 二十一、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二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二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二十二、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二十三、乙方营业范围可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 二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五、本合同连同附件共4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6 转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房主:以下简称丙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律,达成协议约定如下: 一、甲方将所承租座落于补拉塔移民区和谐雅苑的商铺转租给乙方。 二、房屋转租费为人民币元整,小写()。【注明:转租费包括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房租和室内设备】 三、当房租到期的前一个月,需续租房屋 四、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另行租给他人。 五、在承租期间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房屋面貌结构,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抵押、典当、变卖等有越权违法活动。 六、在承租期间乙方装修房屋要得到甲方同意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卫生、水、电费及店面经营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租期间,乙方要爱护甲方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乙方如果不能按期交纳承租房屋应交费用,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收回租赁房屋,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十、在承租期间,乙方要注意电器、煤、烟、液化汽等使用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经济损失以及第三方的损失责任等都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乙方租赁期间,不违反上述约定的条件下,甲方不得再承租给第三方,否则退还乙方全年房租费用。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从双方签字起生效,以甲方收据为准。 甲方 乙方 丙方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8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61。03。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3年,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为3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830。00元(大写:壹仟捌佰叁拾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个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当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1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20年月日20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免租期 1、免租期是指乙方无需交纳租金而可使用租赁房屋的期间。 2、自甲方交付该租赁房屋后天为免租期。免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 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此后,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六、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七、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设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一、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 十二、营业执照的办理 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 十三、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十四、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十五、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六、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 十九、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0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门面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大楼楼一间面积为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为店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年)。 三、月租金元整(元),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即元整(元),如乙方未按时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个工作日后,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勒令乙方清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押金。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六、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 七、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该房屋做为消防通道或作为前台使用时,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一个月内清场否则因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按期清场后合同终止,甲方退还押金。 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协议: 一、被租店面商铺座落丽水市水阁开发区张村88号三间店面,120平方米及后面3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7年,从20年4月16日至20年4月16日。房租租金共40万,分两次付清,20年4月16日付商铺租金20万,明年过年前付余下商铺租金20万,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租,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租赁合同。 四、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将商铺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商铺,甲方不得故意刁难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交水、电费押金伍仟元整,合同到期全额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合同期内如商铺拆迁,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六、合同期满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店面装修;要拆除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拆除。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门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门面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一个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门面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门面,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6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20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电话: 证件号:证件号: 产权证号:公司印章: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3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得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地 乙方自愿租赁甲方座落于门面房,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用于。 二、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 房屋租金每年为人民币,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的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于年月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的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房屋租赁期间所形成的债务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房屋的水电等齐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 六、在履约期间,乙方务必管理好房屋及设施,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七、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八、如遇政府征购房屋,此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支付甲方的剩余租金如数退还,甲方不予其它赔偿。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门面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门面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门面房位于炎陵县灵官坳。 2、该门面房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正式交付门面房于乙方使用的时间是年月日。 2、租期届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届满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本门面房租赁用途:。 第三条合同押金、租金、租赁期相关费用及税金: 1、合同生效以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元。合同期届满,如乙方没有申请续租,甲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押金。 2、乙方应按月交纳租金,租金为:元月,标准是:。 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乙方须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责,依法按时交纳应由其负担的各项税费; 第四条房屋维修及改造: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租赁期内,甲方主动提出维修的,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物,因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坏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进行改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同意擅自改造的,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物;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有关转租的条件及程序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六条双方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本合同及《附属设施清单》所列设备、设施及有关照明、供水、消防等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安全。 2、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满足乙方经营需要的车位,并确保该车位的正常使用。 3、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不得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4、乙方保证在商场内不安排厨房、不破坏商场内的一切设施设备。 第七条合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法定的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一方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的。 (3)任意一方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恶意拖欠或不支付到期租金的。 (2)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活动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内容,应承担违约金:元,如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协议内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5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市路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为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年,既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6 协议编号: 出租方: 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账号: 电子邮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帐号: 电子邮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省市区街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账号:。 5、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商铺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商铺出售给与商铺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商铺(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7、承诺商铺可以满足承租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商铺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因商铺拆迁导致房屋灭失时,双方约定拆迁的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8、。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签订地点:个人商铺租赁合同篇1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甲方将位于门面租赁给乙方。 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店面第一年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承租时一次性收清一年(12个月)租金。以后年度租金金额根据周围实际情况酌情调整。以上租金是不含税价,如有关部门检查需办理出租手续等应交缴的一切税费由乙方缴纳。 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作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