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旅游体验官?低价团套路不能秽土重生
应聘旅游体验官,还能带薪旅行,这样的工作也太幸福了吧?你有没有被这样的招聘广告吸引过呢?不过,澎湃记者通过卧底调查发现,这样的体验官招聘,不过是之前低价旅行团赚人头费的翻版。
315暗访期间,澎湃记者应聘了一家大量招募旅游体验官的公司安徽森凡旅游服务咨询公司。为复试考核要求,应聘者要先交500元的押金,然后就被塞入厦门、张家界等地的低价购物团里,公司能从地接旅行社获得300元至500元甚至更高的人头费。
然后,就是低价购物团的各种熟悉的宰客套路,旅游体验官被安排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商店里:乳胶床垫、片仔癀、银器轮番上阵,还有最经典的翡翠商店套路,不太精明的老板的女儿正好来管店,各方一唱一和,忽悠旅客以为遇到了亏本大甩卖,错过要悔恨一辈子,然后这些旅游体验官稀里糊涂花了上千乃至数千元钱,这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了。
旅行结束之后,旅游体验官是不可能入职的。就这样,这家公司以此为幌子,忽悠了一批又一批的应聘者来赚取人头费。这其实就是一个涂抹上诗与远方新油彩的低价旅游团的老套路。
因为不合理的低价团,本身就是违背市场规律的,也必然会发展通过软硬兼施,乃至使用暴力、威胁方式强迫旅客购物,严重危害旅游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公民的人身安全,所以我国《旅游法》对此予以明令禁止: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法律还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被法律明确禁止的低价团,不能借着招体验官的名义秽土重生、卷土重来,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还要看到,这种违法的低价团是打着招聘的幌子实施的,明明是旅游服务,却以应聘实行的方式实施,规避了法律,也隐藏了重大的安全隐患。比如,这家森凡公司为了压缩成本,很多应聘者被安排进私家车前往旅游目的地,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必然造成各方扯皮:是工伤赔,还是按旅游伤害赔?
而且,森凡公司以欺骗手段赚人头费时,还盗用政府名义,谎称自己的业务是文旅局委托的第三方宣传部门,这是让政府为自己的灰色生意背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旅游体验官这个给人无限的憧憬的岗位,已经被一些公司弄成了违法的低价旅游团的新马甲,成为赚取人头费、骗取地方政府旅游补贴的道具。对于这样的秽土重生,绝对不能姑息纵容,必须祭出重拳打击,从而打造清朗的招聘环境和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