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央行郑州中心支行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被警告并罚67。3万元,2名责任人被罚。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管理规定 2、对信息主体的异议处理超期 3、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4、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5、违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管理规定 时任濮阳农村商业银行行长王文远对该行异议处理超期、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4万元。 时任濮阳农村商业银行异议申请操作员仝琳对该行银行异议处理超期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罚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