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网 12月30日,央行济南分行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被警告并罚64。3万元,2名责任人被罚。具体违规行为如下: 1。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 3。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时任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郝伟华对该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负有责任,被罚1万元。 时任山东博兴农村商业银行行长李继堂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