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有望岀台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即新国标。挂什么牌,用何种驾照,目前尚不可知,待政策出台。对现有的超标车,给予一定的过渡期。 最近网上有消息说,从9月份开始,老年代步车出台新的规定,这并不十分准确,官方并没有正式出台有关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相关规定,以及从9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规定等措施,实施具体日期尚待明确。但是,从9月1日开始,将正式发布实施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老年代步车将要实施新标准,升级为纯电动微型乘用车,一些不具备生产制造新型电动车的厂家将关门大吉,这就意味着将会发生以下变化: 一、升级为乖用车后,非机动车将改为机动车管理; 二、只要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要遵守上牌规定; 三、升级为乘用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必须有驾驶证; 四、需要购买汽车交强险,其他商业险可自愿选择; 五、遵守例行年检规定。 低速电动乘用汽车上市后,会使这一部分车辆管理得到加强,安全性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有了路权,可以合法上路行驶,方便了大多数老年人,但随之带来的一些硬性规定,会使一部分人忘而却步,不知所措,因而会给驾驶者带来一些难度,或是喜忧参半。 看执行落地,落不了地都是扯淡 驾照保险必须有!!! 问答啥?咱又说的不算,啥事都是一开始没人管,后又说是历史遗留问题,他看着办吧 我的车刚被老年代步车撞了,他转弯,我直行,十字路口。我速度正常,正通过十字路口,没想到转弯的四轮代步电动车猛的一下杀到我车跟前。我来不及杀车,来不及打方向躲开,因为我的右边是一条有水的深沟。这样我车的左前保险杠和他右前保险杠相握,碰的一下,我们相撞了。因我车速不快,相碰后,我车子没有偏离直行线,前进几米后我就将车子停下了。可我想不到的是老年电动车与我车相碰后,来了一个270度的大圆,且加速地撞向马路边的超市,(事后,我认为老同志没有松开加电的脚踏板)还好超市门前有一大铁疙瘩,电动车直接骑上车了,前面头碰到超市的墙角才停下来。 我急忙下车看看情况,才知道是老年四轮代步车。车上除63岁的驾驶员夏某外,还有2位70多岁的老夫妻。车没翻,车上三位老人都下来了,驾驶员很激动,咆哮的跟我说你怎么开的车,我在这里转弯,打了转向灯,(电动车来向的十字路口是小道,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我直行的道路是省道,来往车辆很多)你怎么直接开过来。我跟他说,你冷静,交规说转弯让直行,何况你还没到我直行道,我的车正常行驶,你转弯首先应该先看看后面有没有来车啊!他恼羞成怒地指着我,我不管,我打了转向灯。 我立马上前问道,你们身体怎么样,受伤了没有?这时下车站在边上的一位奶奶说她身上好像有点痛,爷爷头有点晕,驾驶员还好。 我开始想和他好好谈谈,我说他违规,要负全责的,他几乎完全不理,说我负全责!我看他无法冷静下来,只好打电话报警,然后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 一会儿警察来了,看了现场,拍了几张照片,马上处理叫拖车将两辆拖离了现场。两位有点不舒服的两老口,也叫赶来的子女送到医院去进行检查,治疗。超市的赔偿,交警也说了,修好后找交警处理后拿钱,大概损失3、4千元 我大约一小时后来到了处理事故的交警中队,找到了现场负责人。说实话,我开了20多年的车从未出过交通事故,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我是一概不知。警察同志给我说,要我等伤者的情况出来,还有的超市的损失出结果后通知我。叫我回家等 其实,我是想顺便问问我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多大责任?但没有问到,也想问问什么时间会有结果,也没答复!我有点失望,傍人跟我说,交警肯定要偏向电动车,我走时,给交警说了句,请他们公平、公正 事故出后第五天了,我来到交警队问情况,处理事故的警察要了我的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进行复印,并让我填写了一份交通事故表格。我就问,保险公司在追问我,你们的责任认定完成没有?因为保险公司要赔偿,需要材料。但交警给我的答复还是等?我问了伤者的情况,超市房屋的损失,交警说已经出结果了。那我问还等什么?交警说等我和对方电动车主协商,怎么负责赔偿???这时,我有点想不通,报警的目地就是要你们交警人员,专业判断,依法处理。可你们却要我和电动车主协商,自己处理?那你们交警也应该给一份责任认定书啊?没有认定,我们怎么协商处理! 我很想知道对方电动车有没有行驶证和驾驶证?问交警,答复我,本市不需要!!! 这个四轮电动车,大小和小汽车差不多,为什么连行驶证和驾驶证都不要就允许它上路行驶呢?好像摩托车都要驾照吧? 没办法,看来交警偏向电动车一方很明显了。迟迟不肯下责任认定书,要我们协商解决,并且把对方车主的电话告诉了我。 我马上给对方打了电话,说你来交警队我们协商一下,怎么解决?他好像无所谓,说如果责任太大,他就不要那个车了!我惊讶,你说的好,我的车每天在停车场爆晒,这几天又有大雨,车子在停车场日晒夜露地,你不要车了,我的车怎么出来? 我把通话的情况给交警反应了一下,交警仍然说你回家吧,等电话。 因家与事故地不在同一个城市,我正在回家的车上,对方车主打来了电话,说要和我协商调解。 我心中纳闷,前二个小时都在耍无赖,怎么这会儿又主动打来了电话。但不管怎样,我也想尽快解决。可客车上讲话不方便,我说到家后再联系。 刚刚到家,对方又发来了一条信息,说不肯负责,若接受,就同意和解! 不知道这个点子是谁给他出的,态度强硬! 我想了一下,不负责,也无所谓,反正我有保险。但我坚决不答应负全责。 第二天一早,对方又来了电话,说同意各负50的责任。并且相邀去交警队把事情解决了。 搞不明白的是,交警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中拌演什么角色,正确与乎?? 反正我急于把车取出来维修,在交警中队协调中,一概同意了。 一次看大不大的交通事故,我总结了一下,这个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真不能上路行驶!一是它的启步速度快,老年人反应慢,无法驾驭;二是他的驾驶人不懂交规,也不想学习交规,老思想,反正上路行驶,你机动车不敢撞我! 最后,我查了一下,全国现在的城市道路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老年代步电动车。 呼吁一下,各地应出台规定,禁止不需要驾驶证、行驶证的四轮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归为机动车后,需要驾驶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购买交强险及其它商业保险,上路要按照交通法规定上路行驶,违反交通规则会被罚款扣分。 重要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以机动车的标准进行定责承,并担相应法律责任。但这种老年代步车危险系数比较高,多数人没有驾驶证,所以保险公司不会出售相应的保险(同农用车一样,属于机动车,但没有保险可以买),这类车辆上路就属于无保护状态下的裸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不仅要对伤者进行赔付,还有可能因为无证驾驶机动车,已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的老年代步车必须整治 归为机动车?可以走机动车快车道吗,那城市路不是一般堵。 如果老人不能开车上路,是不是会有一种新老年车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