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39年和1946年,我人民军队就已经在酝酿实行军衔制了,但由于历史原因未能实施。 新中国成立后,国内掀起了一场向苏联学习的热潮,军队自然也不例外。 1950年9月,朱老总在总干部部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建立军衔制度的问题: 建立军衔制度,尽量争取在第二年的服装上把军阶标出来。 然而,就在军衔制酝酿的过程中,朝鲜战争爆发了! 而也正是这场艰苦卓绝的战争,使我军深刻意识到部队实行正规化的必要性。 首先来说,我人民军队来自各个根据地,许多具体制度不一样,没有军衔标准的话,无法进行统一、规范的领导。 其次,在中朝军队的协同作战中,朝鲜人民军有军衔,而我军没有军衔,这在确定指挥关系上,带来了诸多不便。 最后,在与美军进行谈判时,对方有军衔,而我们没有,不便于平起平坐。 因此在1951年8月的时候,时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委的彭德怀就明确表示:规定职务识别,在目前战斗中已感到必要。 后来,彭总回国后,军队改革的任务,就交由他直接来抓! 军衔等级设置是建立军衔制度的核心内容。 当时世界各国的军衔等级设置不同,多数国家的军官主要分为:将、校、尉三个等级; 其中部分国家在将官之上还设有元帅,比如最典型的就是苏联、德国等。 当然了,一些国家的元帅衔一般只在战时授予功勋卓著的高级将领,平时基本没有人被授予。 此外,个别国家还将准尉当作不同于尉官的单独一级军官军衔。 至于士兵的军衔,世界各国通常分为军士(即士官)和兵两个等级。 所以,如此细分下来的话,军衔最多可分为:帅、将、准将、校、尉、准尉、军士(士官)、兵8个等级。 在当时的东方阵营中,苏联军队的规模最大、编制等级最多、军衔设置最为复杂,当然规格也比较高。 据记载,当时苏军中仅是元帅军衔,就设立了3个等级,即:大元帅、元帅和海军元帅、军兵种元帅。 其中大元帅军衔是苏联继承俄罗斯帝国陆军的传统,于1945年6月设立的一个新军衔,在苏联军衔系统中处于最高地位。 不过,这一军衔仅授予斯大林一人,以表彰他在二战期间统帅苏军赢得胜利。 在苏联元帅的等级中,军兵种元帅与大将同级。 除了苏联设立元帅军衔之外,朝鲜、波兰、民主德国、南斯拉夫等国,也设得有元帅军衔。 但除了苏联之外,其他国家一般都是将元帅军衔授予最高统帅,且只是作为荣誉称号,并非为军队将领设置的军衔。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南斯拉夫联邦的总统‘约瑟普布罗兹铁托’,朝鲜的金日成等等。 1952年冬,我军开始着手进行军队军衔制具体实行的方案策划工作。 在苏联军事顾问‘卡苏林’的参与下,于同年11月底拿出了具体的方案! 图南斯拉夫联邦总统约瑟普布罗兹铁托 根据该方案中的内容,我军的军衔一共设立6等20级; 所谓6等,即:帅、将、校、尉、军士、兵。20级,即:元帅分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分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分四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兵为2级:上等兵、列兵。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份军衔评定方案就是苏联军衔制的翻版,稍有不同的是,在将官一级增加了一个准上将。 不过,对于这个方案,总干部部并不怎么满意,因为按照我军的现状,这一方案还需稍加修改。 比如当时就有人提出: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加一个准将。 为什么要增加呢? 因为当时我军中,军、师干部一共分为6个等级,即正军、副军、准军、正师、副师、准师。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将能力较弱的军长和副师长合并为少将一级,如此一来,必定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 所以,为了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就需在少将与上校之间,设立一个准将军衔。 然而,这个出于对我军现状的考虑,却遭到了卡苏林的反对。 而卡苏林反对的理由也很简单,那就是:苏军没有准将这一军衔。 如果我军设立了准将这一军衔,副师一级就可以被授予准将,那么与我军同等的苏军副师长,其等级就要低于我军。 这一点其实也很好理解! 原本两个都是副师长,但在军衔上,我军副师长如果为准将的话,就要高于苏军。 如此一来,我军在与苏军的实际交往中,对苏军军官是不利的。故而卡苏林才会极力反对。 同时,莫斯科方面也来电表示支持卡苏林的意见,最后中方选择了妥协,同意卡苏林的意见。 因此,在1953年的时候,中央军委又不得不重新搞了另一套方案,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 这份‘草案’是在第一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的,除了考虑苏联方面的意见之外,也参考了其他国家的军衔制度,同时也结合了当时我军的具体情况。 图大尉军官 在该草案中明确提到: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一个新的军衔大校。 这一方案,基本满足了几个方面的需要。 第一方案中的上将和准上将军衔,分别改称为大将和上将。 此外,对尉官军衔也进行了调整,在第一份方案中的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的军衔,分别改称为大尉、上尉、中尉,保留原定的少尉军衔。 如此一来,军衔等级就从原来的6等20级变成了6等21级,即: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准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这一方案已经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基本已经算是确定了,但除了军衔等级制定之外,干部薪金制、义务兵役制还有待商榷。 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从1953年底到1954年初,在北京召开了一个长达55天的军委高级干部会议。 在该会议结束后,各部门领导又做了充分的准备。 1955年初,军委发布了《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对军衔评定工作,给予了政策性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该指示中还将士兵的军衔定为了2等5级,即: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在此基础之上,1955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正式开始在全国公布实施。 该条例规定了我军军官的条件、来源、军衔、奖励、权利和义务、预备役等诸多问题。 经过好几轮的筛选、删减、增设,终于确定了我军的军衔体制,一共设6等19级,即:大元帅、元帅;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列兵。 该军衔制度,于1955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但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为了解决我军中副排级干部的授衔问题,在实际授衔时,还增设了一个准尉军衔,主要起到过渡作用。 因此,尉官的实际等级,增加到了5级。 那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军现在的军衔制跟1955年首次授衔时有何不同呢?哪些军衔继续沿用,哪些军衔又被取消了呢?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的军衔制,军官军衔制一共分为3等10级,即: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士官军衔由高至低为: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士兵则为:上等兵、列兵。 经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我军现行的军衔制,取消了元帅、大将、大尉、准尉。 但其实除了这四个军衔之外,还有一个一级上将的军衔。 不过,这一军衔并非是1955年首次授衔时的产物,而是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设立的一个军衔,但实际上并未授予。 该军衔的主要标识为(以陆军为例):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四颗金色星徽(如下图)。 图1988年增设的一级上将军衔 从1994年5月后,就不再设一级上将军衔了,如今,我军最高的军衔就是上将。 综上所述,便是我们对我军军衔设定、变迁的简要概述了,如有错误之处,还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