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区工委与和平接管北平东郊
1949年5月1日北平市第十四区全体干部合影
随着平津战役的展开,北平郊区相继解放。1948年12月13日,中央军委指派了北平市的党、政、军主要领导干部。12月17日,在保定召开北平市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了经中央和华北局批准的北平市领导机构和组成人员。1949年1月1日,北平市人民政府成立。1月11日,北平市委第二书记赵振声(李葆华)在通县召开会议,宣布中共北平市第十三区工作委员会由赵焕平、侯树藩、宁雪山组成,赵焕平任区委书记,侯树藩任区长;中共北平市第十四区工作委员会由胡楠卿、马海水、任成玉组成,胡楠卿任区委书记,马海水任区长。这为接管北平东郊做好了组织准备。1月12日,根据北平市委、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决定,中共第十三区工委和区人民政府、第十四区工委和区人民政府分别进驻东坝镇、高碑店村,学习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的约法八章,毛泽东《关于时局的声明》,以及摧毁旧政权、建立新政权和恢复发展生产的方针政策;宣传中国人民解放军一定能打下北平,解放全中国,以彻底揭穿国民党反共宣传的阴谋,积极动员组织群众支援前线。1月31日,北平宣告和平解放。第十三、十四区支援前线工作就此结束。2月2日,中共第十三区工委、第十三区人民政府由东坝镇移至东岳庙西院办公。中共第十四区工委由高碑店村移至神路街海慧寺院内,第十四区人民政府由高碑店移至芳草地。
1949年2月5日,第十三区工委、第十四区工委和区人民政府分别到观音堂旧第十三区、高碑店旧第十四区召开国民党原区公所人员、保甲长和警察局全体人员会议,宣读北平市军管会命令和有关接管、收缴非法武器的布告;要求旧职人员遵守政府法令,服从工作组领导,责令所有人员恪守其职,办理接交手续。会后,第十三区区长侯树藩率组接管了十三区区公所、自卫队,第十三区公安分局局长兼东北分会军代表单昭祥率组接管了郊一分局。第十四区区长兼军代表马海水率组接管了十四区区公所、自卫队、十四区合作社,第十四区公安分局局长任成玉率组接管了郊二分局。2月7日,第十四区工委召开会议研究治安问题,确定治安总任务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建筑、物资安全。2月9日,接管学校工作完成,第十三、十四两区共68所学校正式复课。第十三区、十四区的和平接管工作于2月11日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