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启用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的通知》,即日起启用《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为配合做好“通行证”的发放使用管理,我市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进出涉疫地区的重点物资(医疗和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等重要生产物资,以及保障重点项目的生产物资)运输车辆,可申请《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接送援琼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人员进出涉疫地区的车辆,可申请《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
对于运输起讫地两端都不在涉疫地区,不需要申领、办理和使用通行证。对于运输起讫地有一端在涉疫地区,但承运的不是重点物资,接送人员非援琼医护人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不得申领、办理和使用通行证。
二、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
01
办理流程
途径一(针对货运车辆):
1.申领人通过“全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申报系统(海南省分平台)”点击“通行证申请”,填报企业信息、人车信息、行程信息,完成车辆通行证的申请。
2.系统后台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平台生成电子通行证。
3.申领人在系统中点击“通行证查询”,即可查看通行证办理情况。
途径二(针对货运、客运车辆):
1.申领人填写《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申请单》或《海南省重点物质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单》(见附件1.2);
2.申领人向对应行政部门申请通行证。出示通行证申请单、企业营业执照、运送货物清单、车辆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驾驶员身份证和驾驶证、随车人员身份证等,以备查验。
3.各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通行证。
02
各行政部门联系方式及办理地点
三、使用规则
(一)实行交通管制的涉疫地区对于持有加盖发证单位公章的《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车辆,在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且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两码一证”)符合要求的,方可保障通行。
(二)持有《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运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原则上不进入中高风险区从事运输作业,只到中转站卸货,再由涉疫地区派车接驳转运。对确有需要进出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应严格个人防护基础上,实行全程封闭管理、点对点运输,运输完成后对车辆进行消杀,并严格落实司乘人员核酸检测一天一检。
(三)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定向运输点对点”,确保司乘人员、车辆、运输线路与证件相符。车辆及司乘人员进入疫情管控区域,只能在指定地点卸货,卸完即走,不得停留或到其它地点。车辆进入疫情管控区域,要严格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做好清洁消毒。
咨询电话: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物流货运科办公室68724461、68724458
附件:1.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申请单.xls
2.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申请单.xls
来源: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