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老字号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商务局等9部门《进一步促进北京老字号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2023-202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申报2023年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通知》主要内容及相关说明
聚焦引导老字号传承和创新发展,明确四个支持方向,方向一促进老字号保护传承,方向二、三引导老字号创新,方向四打支持打造老字号聚集展示平台:
一是支持老字号保护传承。支持老字号门店、博物馆、品牌馆、传承人工作室等新建或改造,鼓励挖掘、宣传、展示老字号文化、技艺。
二是支持老字号提升数字化水平。支持开展直播销售、快闪等营销模式创新,包括直播场景化改造、直播软硬件及相关信息化设备购置、快闪店搭建等。
三是支持老字号创新发展。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旗舰店、概念店;支持工艺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与历史资源、文化IP和新消费品牌等联动开发更多蕴含传统文化和时尚元素,满足当代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四是支持老字号集合展示空间建设。鼓励老字号聚集区建设,支持建设或升级改造老字号集合店。
以上方向支持内容均包括装修改造、软硬件设备购置升级等。
二、项目支持条件及标准
1.老字号传承发展项目申报主体应为经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或北京老字号协会认定的北京老字号企业(老字号集合展示空间建设项目的申报主体可为非老字号企业)。
2.新建门店的证照取得日期和其他方向项目的建设时间均应在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3.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方向项目,对零售品牌创新店、概念店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餐饮品牌创新概念店,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
开展直播销售、直播场景化改造、直播软硬件及相关信息化设备购置方向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他支持方向项目,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通知》执行时间
《通知》执行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项目申报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
(联系人:流通发展处 刘阳;联系电话:55579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