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关于买卖二手房的一些陷阱

问:关于买卖二手房的一些陷阱

律师解答:

1、有些人利用一些买家急于买房、想省钱的心理,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能够购买单位内廉价商品房的名义骗取钱财。2、为了获得利益,一些人通过伪造相关文件等手段出售不属于自己的房子,以骗取房价。当买家发现他们已经逃跑了。3、为了更顺利地出售房屋,一些人隐瞒了房屋被抵押的事实,并诱使买家用虚假文件支付押金或房价。当买家发现事实已经太晚了。4、一套房子卖得多,骗取购房款。一些非法中介或个人在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出售的事实,并通过一套房子卖得多,骗取他人的购房款。

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其他人还看了:

★ a2驾照多久一年审一次?

★ 劳动法劳动关系关系认定怎么认定

搜索建议:关于买卖二手房的一些陷阱  
热文

 一方违约对方能否解除合同?

一、一方违约对方能否解除合同?一方违约对方能否解除合同应当看是否达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协商一致不解除合同也是可以的。一方违约另一方要解除合同,可以...(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