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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罗威纳咬人到流浪狗被捕杀我想说的

如果你家有亲戚犯了错,你家人也被牵连,你觉得这是什么?

相信大多数人会想起古代的连坐制度,封建时代的奖惩就算有律法,也通常由君王心意决定,无论是株连九族还是下放三族,这决定与当事人意愿无关。

到了现代,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但是在对待动物这一层面,再现了从前封建的招数,是道德在倒退吗?

四川成都一只宠物罗威纳犬咬伤两岁幼童的事件,让城市里的狗成为多地执法机关重点关注对象,也让人和动物如何共存的问题再次成为中国网民争议的焦点。

几天前媒体报道,一名两岁多的女童星期一(10月16日)在成都下辖的崇州市一小区内,被无人看管的罗威纳犬咬伤,造成右肾破裂、腹腔积液以及胸背部等多处肤裂伤,截至目前仍处于昏迷状态,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儿童ICU接受救治,生命体征平稳。

崇州市联合调查组星期二(10月17日)通报,伤人的黑色罗威纳犬事发当天早上窜入小区将女童咬伤,当晚10时许被捕获,其主人唐某也于次日凌晨到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华社星期三(10月18日)引述四川省公安厅报道,唐某已被刑事拘留。

在祈祷受伤女童尽快康复的同时,很多网民针对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温和派认为,应该倡导文明养犬,规范犬只管理和饲主的责任,加大对伤人宠物主人的惩戒力度等,而激进派则主张应大范围限养宠物狗,并全面捕杀流浪犬,以绝后患。

在女童重伤的惨痛代价和舆论压力之下,国内多地宣布加强养犬管理,包括基层执法部门开展对区域内宠物犬的排查,对未栓绳遛狗和饲养禁养犬种的人进行处罚,以及对流浪狗进行捉捕处理等。

在微博、抖音、小红书等中国社交媒体平台上,几乎每一条有关执法部门处罚违规养犬行为或抓捕流浪狗的帖子下,都能看到网民各执一词的争论。而争论的核心大致可以概括为动物伤人谁负责、流浪动物怎么处理,以及宠物权益有没有保障。

动物伤人谁负责?

对于有主人的宠物来讲,这个问题很好回答:根据国内《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成都罗威纳伤人事件中,受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也发布声明说,该案已经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狗主人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外,他们也将追究事发小区物业的侵权责任。

不过,在很多情节并不严重的宠物伤人或扰民事件中,基层执法部门并不会诉诸法律,而是以“小事化了”的心态让双方和解。这样的处理方式,虽然更具人情味,却也给很多民众留下了养狗人有恃无恐、不会承担责任的印象。

而人情味也成为了很多地方基层部门在执行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要求时,进退两难的枷锁。

由于没有国家级统一规定,国内大多数养犬管理条例都是由城市制定,甚至省内都可能出现不同:例如,罗威纳犬在四川绵阳被定为禁养犬种,成都却未禁止。因此,虽然有所规定,但要基层执法人员说服主人放弃饲养多年、且在隔壁城市就能饲养的爱犬,谈何容易?

于情难办,加上养犬人人数众多,一一排查的执法难度和成本都过高,很多时候有关部门对饲养规定外犬种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至于对不捡粪便、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由于监督难度大、惩戒不重等因素,很多时候也形同虚设。

而过去的宽松管理,也导致当官方想要严格执行时,会受到更多阻碍。

例如,西安一小区本周提出要逐户进行禁养犬清理,以及河南执法人员在街头对禁养的宠物法国斗牛犬进行抓捕等事件,都引起了诸多网民的不满。

流浪动物怎么处理?

有主宠物伤人问责姑且有据可依,城市流浪动物伤人却难以追责:虽然法律规定被遗弃的宠物伤人由原主负责,长期喂养流浪动物者也要承担一定责任,但实际操作起来几乎不可行。

因此,一旦有相关纠纷发生引起关注,很多地方基层的处理方式,便是对区域内的流浪动物进行大规模捕杀。可这样的一刀切式执法,不仅让动物保护人士难以接受,也让网民质疑为什么“一只狗犯错所有狗连坐”。

据官媒央视新闻2021年报道,中国每年有约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其中不乏流浪动物造成的伤害。但在流浪动物的生存权和民众的安全孰轻孰重的问题上,舆论却难以达成共识。

例如,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的保安星期二抓捕并打死一只校内流浪狗后,引发了大量学生不满,而学校星期五(10月20日)也以“处置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为由,将保安停职。

这个事件中没有赢家:流浪狗失去了生命、不满的学生不再信任学校,而被停职的保安在支持大力管控流浪动物的网民看来,也十分冤枉。

除了学生和普通网民,也有一些明星下场为流浪狗打抱不平。其中,香港“金像奖”影后刘雅瑟星期五在微博发帖称,“不是所有流浪狗都是坏狗”,呼吁“停止捕杀动物”。搞笑艺人杨迪同天也在抖音发布视频,谴责成都罗威纳伤人事件中饲养人未牵绳的行为,并呼吁大家对狗“可以不喜爱但请不要伤害”。

而两位艺人的共同点之一,是他们同为养狗人。

宠物权益有没有保障?

对流浪动物怀有恻隐之心,除了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对很多养宠人士来说,还可能是担心捕杀等一刀切式的处理方式,有一天会被沿用至自己的宠物身上。

这并非没有先例。冠病疫情期间,从2021年到2022年,从三线城市江西上饶、河北廊坊到大都市上海,以防疫为理由将宠物猫狗“消杀”“无害化处理”的事件多次发生,虽然每次都引起民愤,但最终也都不了了之。

另外,虽然最终并未执行,但石家庄以预防“黑热病”为由,推出过要求阴性犬只送离、阳性犬只和流浪犬全部捕杀、区域内全面禁养犬只三年的文件。

主流观点认为,动物保护法的缺失,是造成这些乱象和国内6700多万养宠人士恐惧的核心原因。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民间组织、法律专家和人大代表都曾屡次提议,应设立涵盖宠物和城市动物的动物保护法,但至今相关立法工作未有进展。

在2009年有专家提出动物保护法建议稿时,《中国青年报》曾撰文称,由于中国国情复杂、发展不平衡,“法典式动物保护法在中国应当缓行”;十几年后的2023年,《中国环境报》引述法律专家评论为何动物保护法律难以确立时,依然强调需要“在符合国情的同时妥善兼顾各地风俗”。

虽然立法保护也不能杜绝动物与人的矛盾,有相关法律的国家也时常会因为个案的依法处理引发不满,但对于动物保护人士和养宠群体,以及基层执法人员来说,如果能有上层法律提供保护和引导,想必能减少不少麻烦。

另一方面,如果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完善,对于当下蓬勃发展的宠物“它经济”,也会带来不小的打击。

根据艾瑞咨询4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宠物内容价值研究白皮书》,2022年中国宠物消费市场规模约为3117亿元(人民币)。该机构预计,随着宠物家庭渗透率和行业成熟度持续提升,宠物消费市场未来依然会保持增长态势,预计2023年的市场规模约为3924亿元、2025年可能达到达8114亿元,未来五年内有望突破万亿。

随着国内解决了温饱问题、全面迈入小康社会,饲养宠物的人数持续增加,人们对宠物的情感寄托也与日俱增。但若是这个群体对安全感和规则透明性的需求不能得到重视和满足,恐怕未来还会有更多的矛盾被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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