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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公安局长落马后找原因:忘了给菩萨过生日

原标题:退休公安局长落马后找原因:忘了给菩萨过生日,神灵大怒

2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敛财护“黑”终被惩: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宋顺勇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介绍了宋顺勇案背后的众多细节。其中提到,他“被组织采取留置措施后仍执迷不悟,认为其‘落马’是当年忘记给观音菩萨过生日、神灵大怒所致”。

宋顺勇,男,1956年10月出生,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凤凰机场公安分局局长;三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海南省公安厅巡视员(正厅长级);2016年10月退休。

宋顺勇

2021年2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海南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宋顺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4月,宋顺勇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当组织宣布对我留置调查时,我犹如天崩地塌。经过组织教育和深刻反思,我方觉如梦初醒,无地自容。我是一个不合格的党员,也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一个不称职的父亲,我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堕入犯罪的深渊归根到底是我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在权力和金钱面前经不住诱惑,迷失了方向,迷失了自我……”宋顺勇深知,即便已经退休,也不可能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信仰缺失、精神空虚

祈求神佛保佑自己躲过反腐利剑的惩治

信仰坚定便志向远大、力量无穷,信仰迷失则精神萎靡、百弊丛生。宋顺勇这名有着40多年党龄的“老公安”,不信马列信鬼神,热衷烧香拜佛,将一切希望寄托在观音菩萨、佛祖身上。

2005年,三亚南山海上观音首次对外开放时,时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局长的宋顺勇第一时间前往进香、跪拜。之后每年,宋顺勇都会前往祈求观音菩萨保佑自己官运亨通、身体健康、步步高升。2008年9月,宋顺勇被提拔为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他不是感恩组织的信任与重用,反而在内心深处对观音菩萨更加信奉。

“家里的佛堂都是我亲自打扫卫生,我给菩萨供奉的物品都会定期更换,檀香也是买最好的,我想以此来向菩萨表示我的诚心,从而在仕途上谋求更大的进步。”宋顺勇在家中修建佛堂,跪拜祈福,祈求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其迷信程度可见一斑。

退休后,宋顺勇深感自己多年来养“黑”护“黑”、靠“黑”吃“黑”,给社会治安造成极大破坏,罪孽深重。但是他没有想着依靠组织、向组织说明情况,而是更加潜心礼拜,妄图以此赎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宋顺勇担心自己东窗事发,不安和恐惧占据了他的内心,时常半夜突然惊醒,夜不能寐。每次心有不安时,他就躲进佛堂,祈求神佛保佑自己躲过反腐利剑的惩治,顺利“过关”。

共产党员本应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宋顺勇却在封建迷信中完全迷失了自我。甚至在2020年10月,宋顺勇被组织采取留置措施后仍执迷不悟,认为其“落马”是当年忘记给观音菩萨过生日、神灵大怒所致。

“我现在深深后悔和自责,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而不是求神拜佛,信仰虚无。”宋顺勇悔之晚矣。

卖官鬻爵、任性用权

收钱提拔的一批干部相继被查处

1981年,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收选调人民警察,宋顺勇通过自己的努力顺利进入公安系统,穿上了梦寐以求的警服。彼时的宋顺勇不怕苦、不怕累、担当实干,得到组织的重点培养,32岁便担任了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

随着职位不断升迁,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是“围猎”越来越多。担任副局长后,宋顺勇的腐化堕落也“拉开序幕”,逢年过节,面对送上门来的土特产等节日礼品,宋顺勇来者不拒。慢慢地,逢年过节的礼品礼金已经无法满足宋顺勇内心膨胀的贪欲,特别是对比身边的老板、朋友,看着别人开豪车、高消费,过着奢靡的生活,他的心理逐渐失衡,希望能让自己的生活更富裕,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财产。

“当时工作搞好了,职务晋升了,但思想也滑坡松动了,那是我本人开始走向违纪违法、往邪路上偏移的时期。我从过去对腐败现象看不惯,对腐败的人瞧不起,到心里有想法、失衡,再到对金钱带来的奢靡生活仰慕、追随,最后走向堕落。”宋顺勇说。

就这样,从逢年过节收受土特产等礼品,到收受1万元、数十万甚至数百万元;从心存敬畏,到心存侥幸直至心安理得;从“穷怕了”,到后来贪着贪着就“不怕了”,宋顺勇一步一步底线尽失,坠入深渊,彻底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2009年,海口市公安局一批科级干部被提拔为处级干部,任命文件下来后,新提拔的治安支队支队长周德兴为感谢时任市公安局局长宋顺勇的“提拔之恩”,春节前去宋顺勇家拜年,送了一袋现金。正是这一袋现金,让宋顺勇兴奋不已,从中看到了另一条“生财之道”,开始任人唯“金”,卖官鬻爵。

“后来找我‘买官’和提拔后‘感谢’我的人多了,我也习惯了,甚至还有些心安理得。”宋顺勇说。渐渐地,在宋顺勇任职单位形成了一种畸形的“潜规则”:只有给宋顺勇送钱才能“上位”提拔,倘若不送钱,宋顺勇就会在工作中给下属“穿小鞋”。

上梁不正下梁歪,宋顺勇滥用权力,给当地公安系统带来了巨大的负面作用,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助长了跑官买官的歪风邪气,挫伤了干部担当实干的积极性,其收钱后提拔的易向阳、周德兴、李继军、高晓斌等一批当地公安系统干部相继被查处。

利欲熏心、是非不分

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胡作非为

“我没想到我会和曾经深恶痛绝的人走在一起成为了朋友,我对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纵容,让他的气焰越发嚣张,导致了后来一系列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成为了社会的毒瘤,危害了社会治安,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我因此感到痛心疾首。”宋顺勇在忏悔材料中提及的“他”,是其同乡陈某某。从洋浦经济开发区到海口市,陈某某一直紧跟宋顺勇任职的脚步,先后在海南多地开设赌场、夜总会、酒吧,宋顺勇则出面跟辖区相关领导打招呼,为其站台立威,甚至包庇纵容陈某某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2012年,陈某某在海口某酒吧与服务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后,纠集团伙成员到该酒吧进行打砸,并与出警民警发生身体冲撞,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行为十分恶劣,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罪。宋顺勇了解情况后,便指示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时任局长李继军“低调处理”这起事件。最终,陈某某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以治安调解结案。

有了宋顺勇的包庇,陈某某愈发大胆,狐假虎威利用宋顺勇的影响力打压其他黑恶势力,进而垄断部分非法产业,还对外宣称凡是对他“场子”生意不利的民警都别想提拔,嚣张至极。一些平时接触不到宋顺勇的民警,甚至通过讨好陈某某来达到调整职务的目的,宋顺勇对陈某某推荐的民警则不加甄别,一律重用,这更加助长了陈某某横行霸道、胡作非为的嚣张气焰。

据办案人员介绍,经陈某某向宋顺勇推荐后被提拔的公安干部,也成为陈某某的“保护伞”,并在各自的辖区内为其他黑恶势力团伙提供“保护”。正是因为宋顺勇直接或间接的纵容、保护,这种“伞”护“黑”、“黑”生“伞”、“伞”连“伞”、“黑”联“黑”,盘根错节的“伞”“黑”关系才得以共生,使得以陈某某为首的多个黑恶势力团伙不断壮大、肆意横行并盘踞多年,极大地破坏了海口的社会治安环境。

家风不正、夫妻贪腐

假借投资之名大肆敛财

家教不严、家风败坏不仅葬送党员干部个人前程和家庭的幸福,更严重破坏党风政风社风。宋顺勇既没有守住廉洁自律的“前门”,也没有管好家庭防线的“后门”,管不住贪欲心、管不住手中权,还管不住身边人。

将工程项目当成“提款机”,是宋顺勇的另一“生财之道”。宋顺勇到洋浦任职不久,其老乡就找上门来说公安局有项目,希望给他做,并表示是有“油水”的。宋顺勇心动了,觉得与老乡认识多年、关系好,不会出事的,就将洋浦公安局大门改造项目交给老乡去做。

“这些工程项目反正要人做,给老乡做了还有‘油水’拿。”此时的宋顺勇,已经完全被贪欲支配,规定、原则统统丢到一边,开始给分管项目的领导打招呼,要求关照,帮助其老乡和身边的老板们要工程、抢项目。

“2004年,我调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考虑到家里上有老人,下有还在念书的小孩,我让她申请提前退休,当时她工作顺利,还有进步空间,她个人并不情愿但依旧办理了提前退休,专心照顾家庭。”说起妻子,宋顺勇坦言自己曾经充满感激和愧疚。

刚到海南,宋顺勇的妻子没有朋友,总是闷闷不乐,宋顺勇便会带着她出席饭局,介绍一些有求于自己的“朋友”、老板给她认识。这些“朋友”、老板与宋顺勇的妻子熟络后,便开始介绍她进行所谓的“投资”,并保证一定能赚钱。“投资100万赚了300万,投资200万赚了600万!”宋顺勇明知这只不过是那些老板假借投资之名,对其进行的利益输送,但看着妻子兴奋的样子,想起妻子这些年为家庭的付出,宋顺勇非但没有阻止妻子的“投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默许纵容妻子通过此种所谓“投资”方式收受巨额贿赂。

2009年10月,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得到过宋顺勇帮助的私企老板王某,极力推荐宋顺勇的妻子“投资”某个项目,并承诺一定能赚大钱。心领神会的宋顺勇随即安排妻子以投资之名向王某转账200万元。不久,王某便转给宋顺勇的妻子800万元“投资收益”。此后,宋顺勇继续纵容妻子进行这种一本万利的“投资”,短短两三年间,就以这种方式非法敛财1600余万元。其实宋顺勇非常清楚,所谓的获利,只是老板们开出的公权私用的价码。

然而,纵容妻子假借投资之名敛财,仅仅是宋顺勇用公权力“回报”家人的一个方面。

2012年,宋顺勇利用职权,为某私营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提供帮助后,安排自己的女儿在该企业经营的宾馆举行婚礼,13.46万元婚宴费用由该企业“买单”。

2010年至2015年,宋顺勇利用职务影响,帮助私企老板王某某推进某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性质变更等事宜。为表示感谢,王某某送给宋顺勇1000万元和一套价值294万余元的别墅,宋顺勇将该别墅登记在妻子名下,由妻子持有。

这就是宋顺勇的家风,没有互相提醒和约束,没有丝毫教育与引导,其妻子作为共产党员,本应做好“廉内助”,夫妻共同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却枕边失守,同丈夫一起成为贪腐“夫妻档”。

2022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宋顺勇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案。

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宋顺勇利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口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查办、项目推进、职务晋升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300余万元;被告人宋顺勇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犯罪。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宋顺勇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宋顺勇简历

宋顺勇,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湖南衡阳人,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1974.10-1992.08历任湖南省衡阳县潮江公社白马大队团支部书记、大队会计,衡阳市板桥区中学教师,衡阳市公安局劳教管理所三科干部,衡阳市江东区苗圃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区政府计经委主任,衡阳市公安学校副校长,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局长助理,衡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1992.08-1994.04海南凤凰机场公安局筹备组组长;

1994.04-2001.08海南凤凰机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正处级);

2001.08-2002.02海南省三亚凤凰机场公安局局长;

2002.02-2004.11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三亚凤凰机场公安局局长;

2004.11-2004.12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2004.12-2006.09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6.09-2007.03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7.03-2008.09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委员,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副厅级);

2008.09-2010.08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0.08-2015.10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2015.10-2016.10海南省公安厅巡视员;

2016.10,办理退休。(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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