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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民事律师-不给抚养费可以不让探视吗?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吗?

问:成都民事律师-不给抚养费可以不让探视吗?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吗?

律师解答:

不给抚养费可以不让探视吗?

探视权(也就是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抚养费和探视权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对于探视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也就是为了孩子的成长,必须给探视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有用吗?

不给抚养费强制执行是有用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不给抚养费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不给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2、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的事情;

3、对强制执行的事情进行复议;

4、法院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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