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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蜜雪冰城冷饮店因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作业被警告

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仁化县蜜雪冰城冷饮店因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相关规定,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22年5月26日,仁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根据企查查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仁化县蜜雪冰城冷饮店成立于2020年04月20日,注册地位于韶关市仁化县新城路23号宝业城B座首层7号商铺,法定代表人为张红波。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

【注:罚与法(Penalty & Law),是广东省商业联合会维权服务中心主办,减法传播代运营的新媒体矩阵。旨在宣传普及行政处罚法,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推动企业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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