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什么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这类的词,其实这些统称为民事诉讼当事人。那么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包括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

1、公民。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2、法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具体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进行诉讼。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有广义的当事人与狭义的当事人之分。广义的当事人是指单一诉讼中的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群体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以及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上的当事人则指原告和被告。

2、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定义是指因自身相关的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

3、当事人具有以下特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因为自身相关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执。

(3)能够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等相关法律知识。这里小编需要说明,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人,应当参加诉讼而未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将其追加成为当事人,并通知其参加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搜索建议: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点是什么  
热文

 小说情节的两大特点?

A.单线型结构构成小说情节的线索只有一条。情节单纯,线索明晰,小说白始至终围绕中心人物展开有头有尾的情节,使主题在完整的情节描写和人物刻画中表现出众这是中国小说...(展开)

热文

 帕金森病能治愈吗?

帕金森病又名震颤性麻痹。是最常見的神经退行性疾病之一,流行病学显示,患病率为15一3,28/10万人口,>65岁人群约 1%。发病率为10一2万人口/年。...(展开)

热文

 如何划分中国的南北方?

先说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就是我们广东人潜意识都是认为广东以北的地方都是北方,当然这是狭隘的看法。那其实我们学习过地理之后都知道其实我国最为主要的区划就是四大地理区...(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