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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日吵架,女子和丈夫吵架 生气点燃蚊帐获刑

时间:2022-11-02 17:09:59 热评 我要投稿

连续两日吵架,女子和丈夫吵架 生气点燃蚊帐获刑。

近日,文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放火案,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闫某于2021年9月30日、10月1日,连续两日与丈夫发生口角,一时气愤,于凌晨2点多,在二人暂时居住的工地房间内,用打火机将衣服、蚊帐、纸箱等物品点燃并逃离现场,之后由工棚内其他住户赶到现场将火熄灭,女子和丈夫吵架 生气点燃蚊帐获刑。

闫某于同年11月在河南被民警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庭审中,闫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表示:平时跟丈夫关系很好,放火是一时糊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闫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判处闫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女子和丈夫吵架 生气点燃蚊帐获刑。

夫妻之间磕磕绊绊本是稀松平常之事,一言不合就放火烧家,不仅影响夫妻感情,更会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刑事犯罪。

法官提醒女子和丈夫吵架 生气点燃蚊帐获刑,遇到问题一定要冷静处理,切不可冲动行事,否则将追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