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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2-05-30 10:01:24 热评 我要投稿

问:离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婚后购买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不属于父母一方赠与子女的情况,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3、婚前一方以首付登记和首付方名义支付首付的,婚后共同还款的,财产属于首付方个人财产,但共同还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付方应给予配偶补偿。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房屋以子女名义登记。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有。二、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或任何一方支付。出资父母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父母出资可视为向夫妻借款或赠与。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根据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提供当时父母出资的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给子女配偶,一般应视为给夫妻双方的礼物。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夫妻双方名义登记。该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以双方子女名义登记。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赠与资金购买房屋的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以双方子女名义登记。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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