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评

土地转让中合同变更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2-05-29 22:30:29 热评 我要投稿

问:土地转让中合同变更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者必须按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转让合同约定不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违反合同的赔偿。土地使用者按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按转让合同约定,不按转让合同约定提供转让的土地,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六十天内,应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其他人还看了:

★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在哪里违章?

★ 同居期间的孩子抚养权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