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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举证责任的区别

时间:2022-05-29 16:38:03 热评 我要投稿

问: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举证责任的区别

律师解答:

举证责任即证明责任,是当事人对诉讼中有争议的事项加以证明以显示事实的真实性。举证责任对于诉讼的重要性意义重大,如果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则当事人会承担败诉的风险。在民事诉讼法中举证责任归属于提出主张的当事人,即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行政诉讼法中规定被告应付证明责任,《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种举证倒置主要是由于原被告客观地位与条件的不平等,相反民事主体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因此在举证责任方面两方都应承担相同的义务。但这种情况在行政诉讼法中也有例外,如在行政赔偿或者行政不作为的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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