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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检查监督的意义

时间:2022-05-22 20:17:17 热闻 我要投稿

核心内容: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该条法律明确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检查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那么民事执行检查监督的意义是什么?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将为您介绍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重要意义。

新《民事诉讼法》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意义:

(一)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存在诸如监督的效力不强、方法单一,等诸多问题;最大的问题之一是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实践中法检两家的认识和做法有所不同。新《民事诉讼法》以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方式统一了实践中的分歧,解决了法检两家的矛盾,破解了检察院对民事执行进行监督无依据的难题,法院不得再以法律无规定为由抗拒检察院的监督。新《民事诉讼法》生效以后,与此相抵触的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自新《民事诉讼法》生效后自动废止。

新《民事诉讼法》还解决了旧《民事诉讼法》第187条与不能监督民事执行之间的矛盾。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第14条的同时在第235条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效解决了旧《民事诉讼法》第187条与不能监督民事执行之间的矛盾。

(二)为破解民事执行难题提供了方法

民事执行领域存在的执行乱、执行难、怠于执行、违反当事人意志强行和解、虚假和解等问题一直缠绕着我们挥之不去,严重影响司法权威。此次新《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使检察机关有权监督法院的执行工作,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的监督能有效弥补法院内部监督的失效和不足。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执行的监督则是一种有效的可操作性的外部监督,对法院执行领域的沉疴不失为一剂良药。

(三)有利于制约审判权实现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通过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执行为其中的重要环节。作为解决纠纷最后环节的民事判决如果得不到执行,胜诉方就会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比如上访、非法拘禁对方、严重的也有可能通过黑社会进行解决,造成的社会矛盾有可能更多。为了维护公正和司法权威,执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必须有效的解决,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失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为了驯服桀骜不驯的权力,总结起来无外乎以德治权和以法治权两种方式。以法治权西方是分权、中国是监督,均是以权治权。两者最大的区别是监督治权总会留下真空,既最后的监督者谁来监督的问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新《民事诉讼法》,司法权由法院和检察院共同行使,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行使的法律监督权是对法院审判权的有效制约,有利于防止司法专断和减少司法腐败。

(四)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

新《民事诉讼法》将“审判”修改为“诉讼”,其含义则明显包括执行。新《民事诉讼法》这样规定不但避免了争议,统一了认识而且与我国的民事审判和实践是一脉相承的。执行与审判二者是不能分离的。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民事执行是执行员实施和执行法律,对民事执行的监督属于法律监督的应有之义,理应该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此次新《民事诉讼法》将执行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是宪法的题中之义,是贯彻落实宪法的表现。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利于贯彻落实宪法,实现法治国方略,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