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多少年(宋朝如此懦弱却能够延续三百年)

宋朝(960年—1279年)是中国历史上承五代十国下启元朝的朝代,分北宋和南宋两个阶段,共历十八帝,享国三百一十九年。

960年,后周诸将发动陈桥兵变,拥立宋州归德军节度使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 赵匡胤为避免晚唐藩镇割据和宦官专权乱象,采取重文抑武方针,加强中央集权,并剥夺武将兵权。1125年金国大举南侵,导致靖康之耻,北宋灭亡。康王赵构于南京应天府即位,建立了南宋。绍兴和议后与金国以秦岭-淮河为界,1234年联蒙灭金,1235年爆发宋元战争,1276年元朝攻占临安,崖山海战后,南宋灭亡。

可以说,在中国历代的封建王朝中,宋朝算不得最出彩。

从疆域广度来看,宋朝领土没有元朝广阔。从统一角度来看,宋朝也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可是,鲜为人知的,就是这般无所长的朝代,居然缔造了中华文明发展的昌盛期。宋朝的这种成就更多体现在政治方面,其统治者对内的控制力度以及纵深层面都是前朝难以比拟的。

仔细研究便会发现,自宋朝开始,中国历史就再未出现过严重的分裂割据的局面。这样里程碑式的政治成果,不仅得益于宋朝历任君王呕心沥血的考虑,更与宋代注重防范弊端的祖宗之法,有着离不开的关系。在史书的记载中,王安石变法时曾多番提及祖宗不足法,那么,这祖宗之法到底是什么呢?

宋朝的祖宗之法并非固定明晰的成文法典,而是一组不断积累的综合体。这一祖宗之法是宋朝历任君王在变国为家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形成的,其中,不仅包括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措施,还囊括了身为统治者应有的治事态度。在宋朝多数士大夫看来,祖宗之法应是拥有具体内容的政策法规。

可从本质来看,宋代的祖宗之法更像是一种精神导向,即能够对统治者乃至整个国家起到规范和制约作用的毂轴。

关于宋朝祖宗之法的溯源,大抵要从宋太祖赵匡胤说起。

众所周知,赵匡胤仅靠一次兵变就登临了帝位,这与五代十国时期的战乱相比,其获得皇位的过程显然更容易一些。可是,即便如此,赵匡胤坐上皇位后,依旧十分小心谨慎。或许是因地位和声望不足,宋朝初期的几位帝王执政皆殚精竭虑,北宋盛世由此开始。

正是因为宋初几位皇帝颇有作为,故其做法便被后来的赵氏子孙奉为了祖宗之法。当然,这祖宗之法并不是一套明确的制度,而是由一系列做法和原则构成的相对模糊的概念。具体来说,祖宗之法约起源于五代十国时期,奠基者则是宋太祖和宋太宗。为了严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专权独裁,制定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立法与司法权等的祖宗家法。

宋太祖所推行的祖宗之法的内涵是防弊,即 以防弊之政,为立国之法,这种思考主要出于其对五代十国战乱的反思。后来,到了宋太宗时代,这一思想又被引申为事为之防,曲为之治。这一改变主要是因宋太宗兄终弟及的即位方式颇受争议,为了体现其继承皇位的合法性,获得朝臣的服从,宋太宗便在其继位诏书中特意颁布了事为之防,曲为之治,纪律已定,物有其常。谨当遵承,不敢逾越的施政方针。

而这,便是祖宗之法最早的雏形。

不过,在北京大学的邓小南教授看来,祖宗之法应是在宋仁宗时期正式出现的。

若从其时代背景考虑,因是民族色彩的淡出、文武关系的转变催生了祖宗之法。而这些变化,也并非如宋人所说那般,取决于祖宗卓识的忽然转变。可以说,从建国之日起,宋廷规约帝王角色以期垂范后世的努力便一直在进行之中。

就内容来说,宋朝的祖宗之法,其实,就是宋太祖和宋太宗两朝施政的原则和规矩。若从精神层面来说,则是两朝君王施行法度的总结概括。

这也就是说,真正开始推崇祖宗之法的应是宋朝第三代君王——宋真宗开始的。说到宋真宗朝的祖宗之法,便不得不提当时以方正端朝,以严重镇俗的圣相李沆了。相传,宋真宗一次想要立刘氏为贵妃,并亲自写下手诏交给了李沆。可是,一向注重维护帝王形象的李沆,竟亲自烧了手诏,严词回复不可。最终,宋真宗听从了李沆的建议。

此事不仅体现出一代圣相对帝王形象的维护,更表现出了其效忠国家社稷,而非只听从帝王一人的理念。《宋史·李沆传》曾写道:沆性直谅,内行修谨……动遵条制,人莫能干以私,可见,宰相李沆确实是一位极度尊崇祖宗之法之人。据说,在其死后,好友杨亿为其撰写墓志铭时,特意提到了深识大体,务行故事,这也算是从侧面肯定了其严守祖宗之法的态度。

除了李沆之外,宋真宗身边还有一位严格恪守祖宗之法的宰相——王旦。据说在统治后期,宋真宗因沉迷东封西祀及天书符瑞等神道设教活动,一度废弛了政务。宰相王旦虽对宋真宗此举表示了妥协,但却仍以恪守成规为旗帜,阻止皇帝大搞封禅活动。所谓陛下所守者祖宗典故,典故无所,不可听也,凡宋真宗不听规劝,王旦便会将赵宋王朝视若国本的祖宗之法抬出来。

正是因为宋真宗十分忌惮以祖宗冠名的成文规范,宋朝士大夫阶层皆十分擅长用祖宗朝的制度典章来约束帝王言行。其实,李沆和王旦作为一代名相,其尊崇祖宗之法并非完全出于效忠皇权的考虑。他们虽然熟悉宋廷官僚制度的运作方式,但却依旧清醒的明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行为缜密,处事庄重,严格尊行制度规范。

这种几近偏执的尊法精神,一方面可以达到维护皇权的目的,另一方面还可以保障宋朝的长治久安,可谓是一举两得。

乾兴元年,宋仁宗即位为帝。执政初期,刘太后掌控着朝政大局,而这一现象显然严重违逆了宋朝祖宗之法中强调的施政原则。彼时王旦已经去世,而坐在皇位上的幼帝又仅有十二岁,正是这一特定历史背景,为刘太后提供了干政的机会。

明道二年,干政的刘太后留下遗诰称宜尊皇太妃为皇太后,并命仁宗皇帝与其商讨军国大事。此外戚干政之举,显然不符合祖宗之法,心生不悦的士大夫们开始极力寻找阻止皇太后摄政的有效依据。这期间,御史蔡齐曾以抑未有闻于前代为由反对太后执政,苏辙也评说母后听证非国家典令。

后来,宋仁宗采纳了士大夫的建议,并于次日删掉了遗诰中提到的与太后裁决军国大事之语,皇太妃干政局面由此结束。之后,随着时代推移,百来年的前规后矩都相继纳入了祖宗家法的大框架,使其内容十分驳杂庞大,外延边际也越发模糊了。

与此同时,这一提法也受到了形势变化带来的各种压力,处于不断修正、不断解释、不断更新再造之中。

可以说,士大夫对太后干政的反感,主要源于其对宋朝祖宗之法深入骨髓的理解和认可。

在他们看来,汉唐之乱或因母后干政,或因诸侯强大,或因权臣擅命,或因藩镇割据,而此等现象皆未在宋朝出现,可见,祖宗之法确实可以维持宋朝的长治久安。出于这种考虑,士大夫通常会选择用祖宗之法来约束帝王的言行,更会以此来保障国家的统治秩序。

简言之,祖宗之法的实质,可以概括为事为之防,曲为之制,即:宋朝的祖宗之法不仅有其呆滞的一面,更有其弹性的一面。既非高不可攀,也非一成不变;既尊崇了先帝遗志,亦更新了成规定制。总体来说,祖宗之法不仅稳固了宋朝纲纪,还从侧面维护了政局和整个社会的安定。

而这,无疑就是祖宗之法的题中之义。

参考资料:

【《宋史》、《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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