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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是指哪些罪名

时间:2022-10-29 23:58:47 热闻 我要投稿

暴力在大家心中总是紧随着伤害,一般暴力的行为都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暴力犯罪是犯罪类型的一种,在我国很多案件都是因为暴力犯罪引起的。暴力犯罪是指哪些罪名?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可以自诉吗?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暴力犯罪是指哪些罪名

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的对称犯罪类型之一,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如囚杀、抢劫、伤害、强奸等以暴力行为为特征的犯罪。由于暴力犯罪是通过对人身实施侵害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此对社会的危害和犯罪后果往往比较严重。西方国家一般将暴力罪列为重罪,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是中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的犯罪行为。其基本特征为具有明显的暴力性质。一般所说的八种暴力犯罪是指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可以自诉吗

可以。在侦查过程中,被害人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要求转为自诉案件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确系被害人自愿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撤销案件。被害人就这类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最高院等部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尊重被害人的程序选择权。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尊重被害人选择公诉或者自诉的权利。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三、暴力犯罪不能适用缓刑吗

暴力犯罪无期,只要好好改造,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暴力犯罪是指哪些罪名”等相关法律知识。一般来说,暴力犯罪情况包含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多种情形,遇到暴力犯罪的,大家一定要依法维权,不能姑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