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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院可直接受理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时间:2022-05-29 15:41:41 热闻 我要投稿

问:民法院可直接受理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7、侵犯知识产权案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就是由自诉人亲自到法院进行起诉,但对于执法人员在收到自诉的案件时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受理,对于案件要受理的就应该要尽快的审理,而对于不予受理的需要及时的通知自诉人。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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