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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保卡怎么使用(北京市社保卡使用方法)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共济备案

可通过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了

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共济

12月1日起实施

用完自己的可以

使用家人的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须进行备案。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加入最爱大北京互助群,了解更多医保信息。

12月1日起

你的医保个人账户能给家人用了

01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市医保局介绍,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指的是,从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02

具备两个条件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03

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使用

根据此前市医保局发布的信息,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自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04

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

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05

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北京市医保局提醒,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的是个人账户资金,而不是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只能本人实名使用。

如出现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

答 疑 解 惑

Q

什么是职工医保家庭共济?

A

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指的是:2022年12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

Q

家庭成员是指哪些成员?

A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Q

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A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注意: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Q

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济使用的范围?

A

自2022年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个人账户资金每月几号划入?

利息怎么算?

01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

北京市医保局表示,医保个人账户是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02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

按照国家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本市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变,继续按原有规定定额划入,即70岁(不含)以下按照100元/月划入,70岁以上按照110元/月划入。个人账户划入标准调整后,本市将同步降低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并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门诊保障水平。

03

在职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次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政策调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要求,在职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04

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待遇保障水平

通过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由原来的个人积累式转向互助共济式,实现大共济。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的基础上,更大程度发挥社会共济的功能,更有利于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基金使用效率和待遇保障水平。

一是提高门诊保障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二是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高额医疗负担,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下调至30404元。

05

利息并入个人账户余额

市医保局明确表示,自2022年9月1日起,每月5日前,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保费征收情况,完成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的划入工作。

关于个人账户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市医保局表示,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账户存储额按照每年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自2022年9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季付息,利息并入个人账户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一键可查,

包括就医购药使用医保及自费记录

01

支付宝开通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服务

为方便广大市民更便捷地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宝近日开通了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服务,进入支付宝医保电子凭证页面即可一键查看余额,同时可查看个人医保缴纳情况以及个人就医购药使用医保及自费的消费记录。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02

通过支付宝搜索医保

市民可通过支付宝搜索医保或者APP首页右上角卡包进入,选择证件,可添加十几项个人常用证件,包含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随时管理使用,解决某些场景下忘带实体卡的燃眉之急。

03

人脸识别进行实人认证

此前,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的实时结算。据北京市医保局消息,对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就医结算的参保人员而言,参保人员申领医保电子凭证时,已通过手机绑定、人脸识别等环节进行实人认证,持医保电子凭证就医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无需输入密码。

04

自费部分选择个账支付

医保电子凭证的个人账户支付在使用的时候是否顺畅方便?在部分医院进行了尝试。在协和医院东院区,在自助机上尝试缴费的时候,屏幕上直接弹出的挂号方式中,医保卡、医保扫码分为两个独立的选项,选择医保扫码后,只需从支付宝的卡包里调出医保电子凭证的二维码,使用自助机的扫码设备,就能立即扫描出缴费信息,扣除医保统筹部分,自费部分选择个账支付,无需输入密码即可完成。

05

医保电子凭证都可以被顺利地识别

在人工窗口,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的个账支付也没有任何障碍。工作人员把扫码终端立在窗口玻璃内,用户调出医保电子凭证的二维码后,只需要对准扫码终端进行扫描,就可以完成所办业务——不管是挂号还是缴费,医保电子凭证都可以被顺利地识别,顺畅完成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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