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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9月15日后,凡是新开工的项目,全面停止使用这9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时间:2022-09-07 12:23:38 热文 我要投稿

2021年12月14日,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明确:

2022年6月15日后 , 新开工项目不得 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 使用 本《目录》所列 限制类 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022年9月15日后 , 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 本《目录》所列 禁止类 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共9项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

卷扬机钢筋调直工艺

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

竹(木)脚手架

有碱速凝剂

盖梁(系梁)无漏油保险装置的液压千斤顶卸落模板工艺

空心板、箱型梁气囊内模工艺

污水检查井砖砌工艺

桥梁悬浇配重式挂篮设备

共13项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在非固定的专业预制厂(场)或钢筋加工厂(场)内, 对直径大于或等于22毫米的钢筋进行连接作业时,不得使用 钢筋闪光对焊工艺。

基桩人工挖孔工艺 。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 不得使用 :1.地下水丰富、软弱土层、流沙等不良地质条件的区域;2.孔内空气污染物超标准;3. 机械成孔设备可以到达的区域 。

沥青类防水卷材热熔工艺(明火施工) 。 不得用于 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

门式钢管支撑架 。 不得用于搭设满堂承重支撑架体系 。

白炽灯、碘钨灯、卤素灯 。 不得用于建设工地的生产、办公、生活等区域的照明 。

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 。 不得用于25米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

顶管工作竖井钢木支架支护施工工艺 。在下列任一条件下 不得使用 :1. 基坑深度超过3米 ;2.地下水位超过基坑底板高度。

桥梁悬浇挂篮上部与底篮精轧螺纹钢吊杆连接工艺 。在下列任一条件下 不得使用 :1.前吊点连接;2.其他吊点连接:(1)上下钢结构直接连接(未穿过混凝土结构);(2)与底篮连接未采用活动铰;(3)吊杆未设外保护套。

非数控孔道压浆设备 。 在二类以上 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 不得使用 。

非数控预应力张拉设备 。 在二类以上 市政工程项目预制场内进行后张法预应力构件施工时 不得使用 。

九格砖 。 不得用于市政道路工程 。

防滑性能差的光面路面板(砖) 。 不得用于新建和维修 广场、停车场、人行步道、慢行车道。

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钢筋混凝土管) 。 不得用于住宅小区 、企事业单位和市政管网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全部目录如下:

附住建部原文: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 , 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 本《目录》所列 禁止类 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 , 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 本《目录》所列 限制类 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住建部官网,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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