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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民事律师-男方多久不给孩子生活费算遗弃?男方不给孩子大学费用怎么办?

时间:2022-08-31 19:45:51 热文 我要投稿

问:重庆民事律师-男方多久不给孩子生活费算遗弃?男方不给孩子大学费用怎么办?

律师解答:

男方多久不给孩子生活费算遗弃?

法律上对遗弃罪的构成没有时间规定。只要负有抚养或赡养责任人作出了遗弃行为,即可构成遗弃犯罪。但拖欠抚养费一般不认为是刑事犯罪,而是民事债务纠纷。当拖欠情况发生后,属于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向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执行;属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拒不给付的行为发生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男方不给孩子大学费用怎么办?

根据法律,在大学期间绝大部分学生已经成年,父母没有对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

根据民法的的规定,对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大学生已经成年,而且根据民法的相关解释,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认定条件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所以,大学生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即父亲对其没有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婚内男方不给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他。没离婚情况下,男方不抚养孩子,女方也可以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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