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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达州发生凶杀案3人遇害凶手自杀,劝架邻居被害该找谁赔偿?

时间:2022-05-08 02:49:19 热传 我要投稿

近日,四川达州发生了一起惨不忍睹的凶杀案,现场画面非常血腥。一男子持刀杀害自己的妻子、岳母以及前来劝架的邻居,事件所造成的伤亡不明。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才会让行凶者作出如此疯狂的举动,目前尚不得而知。但是即便两家人矛盾重重,都应当选择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不应如此偏激。

接下来说说题主的问题,邻居因为劝架遭到杀害,其家属应当找谁赔偿呢?

侵权责任领域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叫做责任自负,通常来说,损害结果是谁造成的,就应当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意味着,劝架邻居的家属应当找行凶者索赔。

但是,既然有原则,那就会有例外,原则上应该找行凶者索赔,但如果存在例外的话,家属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来说说这个问题。

如果行凶者已经死亡,邻居家属如何索赔?一个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就意味着,一旦死亡,一个人就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所以,如果行凶者因自杀而死亡,邻居家属很可能就无法获得赔偿了。

但是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很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接下来就要说说例外了。

1、如果行凶者留有遗产,家属可以向行凶者的继承人请求赔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继承人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这个规定含有两层意思:一是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产,继承人应当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二是这种清偿责任并不是无限的,不是对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是只在继承所得遗产的价值限度内承担清偿责任。

通俗点说就是,继承了多少钱,就在多少钱的限度内承担责任。不足部分,与继承人无关,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法律也不干涉。

2、如果行凶者是精神病患者,邻居家属可以向行凶者的监护人索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如果行凶者是精神病患者,他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这里就又出现了一个矛盾了。因为行凶者如果是精神病患者,那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他的监护人就是他的妻子,如果他的妻子已经被害身亡,邻居家属最终还是可能无法获得赔偿。

3、如果行凶者的妻子或者岳母未身亡,他们需要承担补偿责任。同样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为见义勇为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首先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但是,如果侵权人跑了或者没钱赔,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行凶者杀害妻子和岳母,在这种紧急情况下,邻居劝架显然是一种见义勇为之举,行凶者的妻子和岳母作为见义勇为的受益人,有义务作出一定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