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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出台十二条措施,激发粮食生产新动力

时间:2022-08-27 15:26:54 热传 我要投稿

今年7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为把贯彻落实工作走实走深、落实落细,日前,潮州市紧扣地方实际,侧重中期谋划,研究推出潮州专属的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十二条措施,一招不落抓好粮食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抓考核。 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生产主体共同责任,强化目标责任,发挥考核指挥部作用,坚持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足额完成上级下达粮食生产任务。健全市级粮食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讨论粮食生产的问题,建立市级领导挂钩督促主要产粮镇粮食生产工作制度,凝心聚力形成重农抓粮的强大合力,共同扛起粮食生产的大旗。同时提出将驻镇帮镇扶村资金30%以上资金(按县区考核)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及相关设施建设等列为约束性指标,对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实行考核。

二是强化耕地保护稳面积。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保耕地数量、提耕地质量、管耕地用途、挖耕地潜力,为保证粮食有效供给提供可靠保障。落实管理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特别是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和承包地集中流转,改善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耕作条件,扩大粮食生产面积。在2022年全面完成省下发图斑连片15亩以上撂荒地复耕复种,着手开展对连片15亩以下撂荒地清查和复耕复种工作,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加快实施潮州市农田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整治灌溉渠道,改善全市耕地灌溉条件。对“非粮化”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提出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时间表。巩固夯实好粮食种植这个根本。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增产量。 稳粮仓必须稳产量,稳产量,科技是关键,同时减损就是增收,机械化是减损的关键。推进粮食机械化生产,推广优质粮食品种和农业科技。引进、推广适宜我市粮食生产的农机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大力推广粮食耕、种、收环节全程机械化。引进耐盐碱水稻新品种,解决沿海盐碱地水稻生产问题。开展“鱼稻共生”水稻种植模式试验和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粮食生产创高产竞赛活动提高单产,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强化监测预警,提升应急备灾救援能力,规划建设稻谷烘干仓储中心,减少粮食损耗,实现粮食“颗粒归仓”。

四是强化政策落实促发展。 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建立和落实粮食生产各项奖补和激励机制,激发主体种粮积极性。支持返乡青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发展多形式的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以稳定农资供应,鼓励耕地向种粮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集中,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搭建县镇村三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代育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降低粮食生产成本,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落实国家及我市的强农惠农政策。

目前,潮州市春收、夏收粮食作物面积和总产量均较去年显著增长,全市春收粮食面积7.68万亩,较去年增加1.4万亩,夏收面积29.91万亩,较去年增加2.24万亩;夏播工作有序推进,经初步统计已经完成夏播粮食面积28.63万亩,其中水稻面积23.56万亩,大豆0.61万亩,为稳定全年粮食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上。

【通讯员】李桂斌

【图片】潮州市农业农村局供图

【来源】南方农村报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