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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检在哪里做?

时间:2022-05-24 17:36:11 热传 我要投稿

一、交通事故伤检在哪里做?

到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伤残程度鉴定的临床法医鉴定项包括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一般来讲,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肢体鉴定一般是交通事故发生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鉴定时间不对会导致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求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3、不管是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的伤残鉴定委托书还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伤残鉴定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带着去做。原因是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对伤残鉴定的标准掌握的比较好,看到相关材料大致就可以判断出伤残级别,防止有的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勾结,将当事人的伤残鉴定做低;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人知道专业交通事故律师的专业知识水平,鉴定结论相对就会客观公正

在当今的社会,如果有人关于司法鉴定问题并不是特别清楚的话,那么完全是可以到相关的部门来进行咨询的,比如说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对于伤残等级进行鉴定,可以在诉讼过程当中申请法院对此进行委托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