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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的诉讼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2-05-28 08:30:55 热议 我要投稿

问:刑事和解的诉讼范围是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下列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如果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可以和解:1。因民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下列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如果被害人自愿和解,双方可以和解:1。因民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下列情形不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犯罪案件:1、雇凶伤害他人;2、涉及黑社会组织犯罪;3、涉及寻衅滋事;4、涉及聚众斗殴;5、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6、其他不适合和解的。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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