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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记重锤落下! 万亿美国巨头们 血亏

时间:2022-07-03 08:05:45 热评 我要投稿

历史 反复重演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而不是简单地重复。

反垄断重锤,再次落在了科技巨头身上。

6月21日,《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The 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简称AICO法案,获得美国参众两院的通过,之后一旦总统签字生效,一部全新的互联网反垄断法案将会生效。

这部法案打击的对象是市值或者销售额5500亿美元以上、月平均活跃用户5000万以上的平台公司。

如果全球月活用户10亿以上,或者年度净销售额5500亿美元以上的平台,也将受到监管。

简单来说,巨头未来将会受到三方面的限制:

1.不得滥用资本

2.不得滥用影响力

3.不得滥用流量

其实早在2021年2月,美国众议院召开反垄断听证会,委员会主席西西里尼就隔空对巨头们说:

记着我的话,变革就要来了,立法即将来临。

一场席卷整个美国互联网科技行业的风暴,已经降临。

互联网曾经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过去十年马太效应逐渐累积,到了今天已经快要溢出了。

美股曾经的五大科技巨头脸书、亚马逊、谷歌、奈飞和苹果,在各自领域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庞大帝国,领域之内无人能敌。

截止6月26日这些公司的市值分别为:

Meta:4605.08亿美元

奈飞:847.90亿美元

亚马逊:1.18万亿

苹果:2.29万亿

谷歌:1.56万亿

(苹果公司 市值2.29万亿美元 来源:雪球)

AICO法案的出台,一方面是要困住巨头们无处不在的触手,另一方面是希望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大的生存与创新空间。

更罕见的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在这件事情的立法上,看法非常一致。

AICO法案首先扫除的是,数百万美国民众在购物、社交平台上的遇到的隔阂,降低用户的使用和迁移成本。

其次大众可以享受到更多自由竞争,带来的创新和激励。

通过在平台间引入更多竞争,让中小企业里,能提供更新颖、更低成本和更高质量的服务公司崛起。

和科技巨头们业务上有重叠的中小玩家们,早就翘首以盼了。

Yelp、Spotify、Sonos、DuckDuckGo等多家公司已经联名上书,争取更多的生存空间。

有意思的是,全美最大互联网零售商亚马逊,是这一轮制裁的重点关注对象。

亚马逊认为AICO法案会阻碍Prime会员专属服务,损害普通美国消费者的利益。

亚马逊的对手沃尔玛和塔吉特,市值都没有超过5500亿美元,暂时逃过一劫。

如果说AICO法案看上去稍微有点针对零售市场份额高达55%的亚马逊,那么其他巨头也不用着急,因为另一个《开放应用市场法案》,是给苹果、谷歌量身定做的。

简单来说,这部法案禁止苹果和谷歌应用商店强制开发者使用平台支付系统,禁止应用商店对违规开发者进行下架惩罚。

这就刚好动摇了苹果整个iOS的霸权,此前Epic Games和苹果应用商店的诉讼大战,就是围绕APP商店的控制权展开的。

另一边,科技巨头们也展开了新一轮游说。

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亚马逊和Meta分别在政府游说上投入2030万美元和2010万美元,创下新高。苹果和谷歌2021年则分别投入960万和650万美元、

如此巨大的政治开支,有效吗?

有,但只能有一点点。

这一轮监管和之前的反垄断,核心区别在于判断标准。

过去美国政府评价垄断的核心是消费者,即是否影响到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这次美国众议院重新拟定反垄断法律,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变化,重心偏向行业竞争,也就是垄断是否影响到中小对手的创新。

从公司市值、政治、经济影响力来看,科技巨头和曾经的传统石油、钢铁、银行、电信巨头相比,没有太大的区别,前者已经超越了后者。

如果不加以监管,它们最终都将走向垄断。

达摩克利斯之剑 高悬头顶

相比传统行业巨头控制的石油、铁路等实体资产,科技巨头们控制的数据库,更加隐秘,且价值更大。

数据和算法,和石油、新能源一样珍贵稀缺。

《美国创新与选择在线法案》的起草者之一、共和党参议院领袖格拉斯利说:

科技巨头已经变成了每日生活和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份额还在不断增长,控制着我们在互联网所看到的信息和互动的方式。

必须通过立法,让科技巨头们承担起区别对待行为的后果。

这部可能影响全美科技行业走向的法案,会在11月美国中期选举前出结果。

按照时间线梳理,美国过去两百年里,经历了先后4轮国家级反垄断浪潮。

1890年到1904年,第一轮反垄断开始,并且第一轮兼并高峰在此后出现。

1890年美国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反垄断概念正式出炉。

随后的十年里,因为《谢尔曼法案》的不成熟,大型托拉斯开始兼并合谋,吞食市场。

美国政府也在1903年成立司法部反垄断局,专门用来处理相关案件。

当时合并的美国钢铁公司,巅峰时期占据全美超过65%的市场份额。

1910到1929年,第二轮反垄断浪潮和兼并收购高峰出现。

1914年的《克莱顿法案》和《联邦贸易委员法》,把价格歧视、兼并纳入反垄断,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应运而生,弥补了之前的法律漏洞。

1911年美国烟草公司被拆分为16个独立公司,洛克菲勒旗下标准石油被拆分成33个独立公司,堪称当时最经典的反垄断案例。

美国经历大萧条后,政府推崇自由主义,配合相关经济政策带来了咆哮的二十年,政府甘当经济守门人,反垄断力度减弱。

之后1930到1968年,第三波反垄断和兼并收购达到高潮。

《罗宾逊-帕特曼法》和《塞勒-基福弗法》分别在1936年和1950年出台,修订了之前法案里有关价格歧视、中小竞争者、小份额兼并的描述,都裁定为违法。

美国时任总统约翰逊,支持积极的反垄断执法,于是中小企业兼并变少,大多数是大集团的并购。

1970到1980年代,第四轮反垄断浪潮和兼并高峰出现。

1968年《合并指南》出台,规定在一个高度集中的市场里,合并企业占市场份额达到4%以上,或者分别达到10%和2%、15%和1%,司法部就会介入。

1976年出台《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要求企业合并需要上报司法部审查。

造成这一时期公司大规模兼并的原因,是政府反垄断执行力度大幅度减弱,反垄断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大幅缩减。

比较著名的是1982年的IBM垄断诉讼案,经历13年终于以司法部的撤销而告终,政府合计耗资2亿美元,参与证人超过950位,案卷长达104400页,没有取得完全胜利。

2002年,历时5年的微软反垄断案件以和解告终,微软付出18亿美元和解费,避免了被拆分的命运。

法律案件总会有结果,垄断本身却永远不会消失。

洛克菲勒旗下的标准石油被拆分后的100年,全球石油市场再度形成壳牌、英国石油、埃克森美孚和雪佛龙四大巨头,追根溯源都和标准石油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美股科技巨头2022年面临新一轮监管风暴,它的杀伤力和政策执行力度,将远超历史纪录。

作为老大哥的微软,心里想的可能是:

上次被反垄断的时候,在座各位都还没出生呢。

无独有偶,太平洋对岸的中国,几乎在同一时间宣布一则重大消息。

6月23日,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约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宣布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

官方认定,知网掌握大量个人信息、涉及国防、工业、电信、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卫生健康、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数据,以及中国重大项目、重要科技成果等敏感信息。

垄断,终究要付出代价的。

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