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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润成(开平)整染厂排放废气浓度超标被处罚

时间:2022-11-02 14:48:55 热闻 我要投稿

根据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香港润成(开平)整染厂因排放废气浓度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2018年9月25日,开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委托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该企业锅炉废气处理后采样口进行监督性采样监测。根据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1809105-001)显示,该企业锅炉废气处理后采样口排放废气的氮氧化物折算浓度为302mg/m3,超过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标准。

上述事实有开平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佛山量源环境与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报告编号:WT-1809105-001)及现场证据照片等为证。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开平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1月14日告知该企业的违法事实、开平市环境保护局的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明确告知该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该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

以上事实,有开平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1月7日《开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开环告字[2019]11号)、2019年1月14日《送达回证》等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2019年1月18日,开平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上述规定,开平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0万元。

香港润成(开平)整染厂成立于1990年07月15日,注册地位于开平市三埠长沙东郊东明路8号,法定代表人为吴荣治。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经营布料整染业务及针织胚布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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