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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山东3人,“借”商标做出了名牌,1人财富过千亿,如今咋样了

时间:2022-10-24 05:37:09 热闻 我要投稿

文|丛树

来源|鲁商儒风

如今创业,第一件事就是想企业名字、商标名称。但在几十年前,人们的商标意识还没有这么强,同时出于其他一些原因,就拿别人的商标来用。

等到知名度做起来了,才发现,就像养了别人家的孩子,最终还是人家的。有的因此受制于人, 打了长久的官司。

有3个大家很熟悉的品牌,就是这样。虽然,如今他们个人财富数十亿元,甚至达上千亿元,但被当初的决定所困扰。

1、严彬:100多亿元养了别人的孩子

1995年,已经回国投资四五年的严彬,做了一个决定,从泰国引进入一种功能饮料。

严彬出生在山东,早年跟母亲到了河南,家里很穷,中学毕业后下乡,后来幸运地考上了 河南话剧团。

1970年代,中泰建交,不安分的他想出国闯荡,一下飞机,他就把护照撕了,一股不混出头不还乡的劲头。 据说,刚开始很艰难,为了吃饱卖过血,后来不知道怎么发了家,1984年,在泰国创办了 华彬集团。

1990年,严彬回到中国,做过旅游、代理过电脑,还在河南投资了房地产。小有成就,但谈不上多成功。这时他遇到了一个新的机会。

泰国华商许书标,手里有一款饮料,1993年想到中国发展,但商标已经被浙江一个机构注册了,生产许可等也成问题,计划搁浅了。

严彬在泰国时就知道这款饮料,就找到许书标,承诺帮他解决这些问题,双方合作,由他开拓国内市场。许书标仅提供配方技术、香精香料等,拿销售额3%。

很快,严彬通过关系买下了商标,还拿到了生产许可证。1995年,成立公司,建成了生产基地,并推了产品,一个饮料品牌开始在中国市场亮相,叫——

红牛!

没想到,10多年后严彬把红牛做成中国第一饮料,自己收入不菲,成为中国的顶级富豪,泰国方面当然也坐享红利,到2016年分到了40多亿元。而严彬为了打造红牛的品牌,到2016年,已经累计投入122.4亿元的宣传广告费用。

但孩子养得再好,也是别人的。

2012年,许书标去世,其子继承后,于2016年与红牛打起了商标官司,一打就是数年,至今仍没有完全了结。

近年来,东鹏、乐虎等功能饮料纷纷崛起,受制于官司,红牛没有了当年的势头,但2021年销售收入仍达218亿元。

如今,严彬的财富高达1150亿元,但是,如果没有这场官司,红牛在中国的发展可能会更好。

2、陈鸿道:被迫改名

类似的还有陈鸿道。

他出生在广东东莞,早年做贸易生意,后来到我港发展。港粤地区,很多人喜欢喝凉茶,以防上火。陈鸿道发现了有一个老品牌的凉茶特别好。

这个凉茶当时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早已经分家,一支留在了广东,一支到了我港。

1992年,陈鸿道找到了我港的那支,获得了配方的永久授权。毕竟国内才是大市场,他想回来发展。于是找到了国内的这支。

国内这支已经国有化,属于当时的广药集团,双方达成协议,陈鸿道租用品牌。这就有了后来大名鼎鼎的凉茶——

王老吉。

陈鸿道确实厉害,把王老吉做得风生水起,2002年销售收入达1.8亿元,2003年达6亿元,一时间“怕上火,喝王老吉”为外界所熟知。最经典的是2008年,他们向汶川大地震捐赠1亿元,成为轰动全国的著名事件,后来还被说成一次成功的营销案例,据说,这不是他们策划的,后来发酵属于偶然。

到2010年,王老吉的品牌估值高达1080亿元,第二年的销售收入达160亿元,成为又一个饮料第一品牌。

但正是此时,他与广药集团的矛盾出现了。广药发现,陈鸿道曾给广药一位负责人输送了利益,从而低价租下了品牌使用权。

于是双方打起了官司。

2011年,陈鸿道将品牌更名为加多宝。

不仅品牌,双方在包装等方面也打起了官司,陈鸿道还因给广药负责人好处,2005年被 抓捕, 后取保候审外逃。

之后,加多宝没有了当年王老吉的势头,回到广药集团手里的王老吉(2011年之前,双方同时使用)也没有做出多大名堂。

如今,陈鸿道的财富为30亿元。如果没有这场争端,王老吉可能会发展得更好,陈鸿道也不至于仍在逃。

3、何伯权:租用品牌,10年后1亿元买断

1988年,28岁的广东中山青年何伯权,在镇里的支持下,决定创办一家公司,生产乳酸奶。

恰好,这一年,当年大名鼎鼎的太阳神的一位联合创始人,叫方实,从太阳神辞职后另立门户。 为了做出另一个“太阳神”品牌,他左思右想,想出了一个品牌——

乐百氏。

当时,乐百氏刚刚打出了一些名气,何伯权从方实那里租用了乐百氏的品牌。

1989年六一,推出了乐百氏AD钙奶。

让人没想到的是,方实的“乐百氏”做得不怎么样,何伯权的“乐百氏”迅速红遍了全国,到1992年,销售收入达近1亿元,成为国内乳酸饮料第一品牌。

当年,何伯权成立了集团,叫今日集团,但产品仍沿用“乐百氏”。

之后,何伯权经过广告、炒作,让乐百氏名声大振,还进入了其他饮料、瓶装水等行业,到1999年,营业收入突破了20亿元,成为当时最红的品牌之一。

这一年,何伯权花1亿元买断了乐百氏的商标。

等于他一手把“乐百氏”做起来,为了打出品牌,花了大量的广告费,后来还花1亿元买回来。

后来的故事是,1999年,乐百乐被卖给了达能,2001年,何伯权和其他4位创始人集体辞职,多年后做起了投资人。

乐百氏则被达能雪藏, 早已没有了踪影。

近年来,何伯权成功投资了诺亚、喜茶等企业,如今财富达64亿元。

相比前两位,何伯权虽然花了大价钱把自己养大的“别人家的孩子”买回来,但在没有受到商标持有者多大的掣肘。至于后来乐百氏消亡,则是另外一种原因。

其实,当年“借”品牌的事情很多,包括后来大名鼎鼎的苏泊尔、荣事达等,起步时都曾借用品牌,但他们很快意识到,必须有自己的品牌,从而注册自己的商标,养自己的“孩子”,后来打造出全国闻名的压力锅、洗衣机品牌。

起步时,借用已经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可能会暂时获得一定的好处,但长期看,可能会帮别人养孩子,终究有一天会受制于人。上面三人就是最好的例子。最好的结果,是花1亿元天价买过来。

近年来,出现了另一种现象,即“卖吊牌”,即把自己的商标授权给他人使用,收取使用费,“躺赚”。最典型的是南极人。事实证明,这也不好,别人只会利用品牌,不会珍惜,结果就是品牌被做烂,价值变低。

品牌如孩子,不能养别人家的孩子,也不能把自己家的孩子轻易让别人使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