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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实录 | 德之馨劳树权:特证是门槛,新功效是蓝海

时间:2022-10-08 10:23:25 热闻 我要投稿

“长线投资”

赢在功效,迎战未来。9月22日,以“赢在功效”为主题,由青眼、青眼情报、CHAILEEDO联合主办,中通生化战略合作,亚什兰和锦波生物联合支持的2022(第五届)中国化妆品趋势大会与中国化妆品功效趋势展在杭州举行。会上,德之馨化妆品原料部中国区总监劳树权带来《功效原料的发展趋势》的主题演讲。

以下为演讲实录: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青眼的邀请!

开始之前谈一谈我的感触,过去很多年咱们讲功效,总会有些人不信。现在法规把功效管起来了,是法规的要求,这个咱们到底信不信呢?

这些年来真的发生了很多变化,过去很多东西能讲,现在不能讲了,我们现在讲功效不能像过去那样,概念炒作漫天飞。我今天的分享从不太一样的角度,我们作为一个上游供应商怎么看这个问题,会涉及到四点:功效和法规;功效的开发;功效的布局;四是趋势。

一、功效成分与法规

有些人会有疑问,讲功效为什么会和法规关联在一起,现在市面上林林总总各种各样功效,功效上有成分的宣称,有从功效本身的宣称,也有从手段、剂型方式的宣称等等不同角度。

现在行业对成分宣称确实已经百花齐放,但大家要明白,过去讲成分时出现了一些问题,我这里列举一些讲功效、讲成分时出现的问题。2007年,美国睫毛增长液,FDA查出违规添加比马前列素。2010-2017年,美国关于干细胞在皮肤上应用的例子出了很多问题,FDA发了很多警告函。2013年,日本杜鹃醇导致了不可逆转的白斑。2019年,中国的表皮生长因子(EGF),以寡肽-1的名字添加使用也是不合规的。去年还有“大头娃娃”激素霜事件。

讲功效肯定要讲监管,如果不讲监管,很多功效没有一个法定地位,就会野蛮生长,就会出现违规添加。现在我们把它管起来了,不能乱讲话。

从法规角度来讲,美国在1938年颁布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是法规监管的鼻祖,也是全球第一个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立法监管的国家。到1960年,日本颁发的《药事法》,以及后面1976年欧盟的《化妆品指令》,还有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及去年实施的最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管一直都在。

具体来看,美国一些剂型如防晒等是通过OTC渠道监管的,欧盟特别注重于事后监管,还有日本成分许可清单列表制度,这些都是不错的监管体系。当然韩国也有类似的监管体系,和中国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可以看到全球都对化妆品行业有监管。

监管上,中国的法规目前在全球走到前面,而且以后大家看监管都看中国了,中国市场能成功突破的功效成分以后肯定也会引领全球。

二、功效成分的突破

前面快速把安全和法规过了一遍,下面来看看功效。

化妆品离不开配方,配方有框架成分、辅助成分,最主要的让化妆品有差异性的就是中间这一块“功效成分”,它主要给化妆品带来灵魂,我们大部分买化妆品就是买这个东西。

但不一定买了这个成分就是这个东西,还有其他因素干扰。你买化妆品买的是一个配方,这个配方实际上是实现功效的一个手段。我们现在都讲成分,成分是配方的本质,配方的本质就是核心成分。

如果讲核心成分,关键点叫做起效剂量。当然如果脱离安全去讲剂量,或者脱离剂量讲安全都是不对的,核心成分一定是结合起效剂量和安全两个点。

你买一个配方,买的是它的配方设计、机理、功效的原则,这是从化妆品开发角度去看。如果从成分本身来讲,化妆品是多学科交叉的产物,开发一个成分涉及到上游多种学科,在这个成分上除了配方考量,安全剂量之外,还有很多机制、机理,以及涉及配方的因素。

怎样的成分开发是靠谱的?Albert Montgomery Kligman教授提出的 “功效成分三原则” 很有价值,对于开发功效原料,包括开发功效的配方一样都是有非常重要的价值。

具体来讲:

1.要有一定透皮机理;

2.生物性机制通路靶点作用上要清晰明确;

3.双盲测试,有没有临床统计学意义等。

功效成分首先要考虑配方的剂型,要考虑安全,还要考虑它的使用机理。最终,法规也要考虑,开发一个东西不考虑法规是不行的,功效和安全缺一不可。

现在中国法规对成分是有要求的,有原料报送码和报送附件14(原料质量安全相关信息)的要求,这里涉及到功效成分非常多技术规格及安全的要求,这些是从法规角度去看。安全是最大的功效,脱离安全谈功效是没有意义的,大家要去思考这个事情。

举个例子,大家知道行业有一个关注度很高的美白成分“377”,这个成分是德之馨开发出来的专利成分,“377”是非常好的美白成分。

“377”的作用机理摸索得非常清楚,主要之一是酪氨酸酶抑制剂,我们做了皮肤模型,再上人体试验,我们也做了组织形态分布、生物蓄积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等等的安全毒理,验证它的有效、安全,这是最有效的方式。大家还记得2013年杜鹃醇事件,这个美白成分,过分的强调了功效,但是在安全毒理上出了问题,美白功效再好也不能存在,说实话会导致对消费者不可逆转的伤害,包括品牌,这是开发功效成分时要特别注意的点。

三、功效成分的布局

化妆品行业无论有多少种功效宣称,基本上落在4个维度里:

色素调控,美白、祛斑、美黑……让肤色发生变化,让皮肤变得美丽;

强化耐受,这个赛道在整个行业里有些品牌做得非常好,而且能成就非常大体量销售额的品牌,通俗来说就是敏感肌,耐受不良、屏障受损,还有过敏刺激、炎症瘙痒等都是在这个品类里;

抗老化,刚才我看到Jeff(浙江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专家医师 Dr.Jeff)谈到皮肤差异抗老化因素,东西方人是有差异的,这也是很有价值的点。在功效上主要解决非自然因素导致的老化,自然因素不是我们强调的主体。老化有皱纹,皮肤的粗糙、早衰、松驰、老年斑等,都和老化因素有关联;

痤疮,痤疮类型的皮肤,大家知道青春期会有粉刺、痘痘,可能外界环境因素会让皮肤有爆痘、脓包、囊肿、结节等。

以上这4个点在临床上医生的角度也是很有意义要去解决的问题。在产品端,强化耐受更值得关注。

既然讲到功效,又得回到法规,绕不开,现在中国对化妆品功效宣称管起来了。法规对功效给了很好的定义,“26+1”,这是对化妆品功效的监管。对原料也有监管,原来原料没有管那么多,主要是管成品功效,现在原料和成品都管。

过去只要胆子大就敢讲,我记得大概在十年前吧,监管的思路是严管安全,功效的事情,让市场用脚投票,只要不出事就能讲,现在是安全和功效都管起来了。然后美白祛斑等还要做人体,还有特证功效从过去的9大类变为现在的5大类,这些都是变化。

我们讲功效就要去理解现在法规允许讲什么,不允许讲什么。如果你做的不在法规里怎么办,不在法规术语里怎么办?比如说敏感,它和炎症、舒缓是有关系的。抗氧化、抗糖化和衰老有关系,我们可以用已有的术语类别去描述过去的细分功效宣称。

成分党,我们叫成分主义,法规现在也管起来了。要做功效得在成分功效机理上做很多评价,并且评价的成分功效机理和配方逻辑一致,这都是我们要去思考的问题。

如果要做新原料,新的功效,这里要考虑到注册和备案两个不一样的地方。现在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注册和备案的意义是什么,很多人说备案一个产品,出了问题政府来查我们,罚我们,那备案还有什么意义?这是典型的没有搞清楚注册制和备案制的区别。

备案制是事后监管,按要求交东西,如果以后出了问题倒查文件。注册制是交了资料,监管部门会派专家去审查,确认在目前已知水平上你的资料数据没有问题才让你过。所以备案制不是政府让你过,而是让你放在上面,如果放的东西不真实,有造假,或者做得不好造成问题,以后出事全部倒查,你备案提交的东西就是处罚你的依据。所以不要把备案和注册搞混淆。

还有新功效,化妆品如果要做新的功效按照特证宣称注册,等会后面会再简单展开一下。

四、功效成分的未来

我们讲未来最大的区别是可评可测,要建立在真实客观的生物学机制上。未来,在生物学机制,在作用机理研究和筛选上一定会有创新,更真实,更加着眼于科学。

我列了几个非常有意义的讨论,比如分子水平途径,还有多细胞交互系统,目前研究比较多的角质层细胞、肥大细胞、成纤维细胞、黑色素细胞、巨噬细胞等等,这些细胞之间的交互是怎样的一个逻辑,有很多值得我们去关注和研究的地方。

还有蛋白组学,胞外基质。还有功效评价的方法、功效成分性质也需要我们去关注。一个机制、一个性质、一个方法,三个方向值得我们去思考。

如果我们看更广义的方向,可以看可持续生物技术,还有人同源的趋势,在我们身上有的,通过体外能得到的,相对更具有可验证性。

还有微生态、环境暴露,还有蓝色生物技术、合成生物学、精准靶向调控,这些都是我们未来开发新成分的趋势和想法。每个地方都值得我们去做很多思考。

德之馨作为一家德国的企业,在原料端的研发走了100多年,开发了很多成分,现在、未来仍旧会持续下去。我们目前在绿色、可持续、海洋生态方面做了很多持续的探讨,环境生态友好、绿色等,都是德之馨要去思考的。

最后三句话送给大家:

安全是最大的功效。如果你是一个产品经理、品牌经理,是一个配方师,是老板,是研发人员,如果你对某个事情的安全性产生怀疑,我告诉你,相信你的怀疑。在安全事情上不要放过自己,这是对自己负责,对品牌负责,也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中国整个化妆品行业负责。

特证功效是门槛,新功效是蓝海。开发特证品类是门槛,如果一个品牌没有自己的一个特证品类,那我认为对技术的要求和高度还不够,要把自己的认知拔高一点,特证投入大,时间长,但这是有意义的品类,所以特证是门槛。

如果做了新功效,从法规上立法,可以申请,这个绝对是蓝海。新功效,只要能按照特证程序注册下来,从安全、毒理、功效等等所有数据,完成法规评价体系一套做下来,你自己说是什么功效就是什么功效,没有竞争对手。

最后一句话,不争朝夕,慢就是快,既然要做功效就肯定没有那么快,我个人看法是快,出不了什么好功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电商营销文化,并不适合功效研发的节奏,希望所有真正要研发的企业,思考一下这个点,静下心来做事。

今天分享的内容,是我个人作为行业多年从业人员的一些个人观点,做为抛砖引玉,引发争鸣和思考,谢谢大家。

现场提问:目前来说很多流量博主会和大家分享一些大牌平替,消费者可以从一些APP上查询平替和大牌在功效成分上区别,其实我们自己知道从成分的浓度,产品的工艺,以及一些技术上是有区别的,那么你是怎么看待平替?

劳树权:看你替什么,如果是替功效,那要看配方、看架构、看产品及原材料的品控水平,因为不知道别人的配方和质量以及原料品控是怎么样,这个平替无从说起。

另外,我认为平替的说法,是一个很浮在表面上的问题。一个产品在皮肤上使用,还有比如耐受不良等等其他要考虑的问题,不太容易替得掉别人。我认为好的品牌在功效上无论做得好不好,在耐受、安全、温和这一点上不会让你有什么大的问题。平替、平替,要多理解,总有些本质的东西是替不掉的,要看你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有些东西不可能通过平替实现,这是企业研发实力的本质,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替掉。

现场提问:对于进口原料,德之馨在可实现的前提下是否会推动原料的国产化。

劳树权:德之馨现在已经在做了,这个必须要做,从供应链稳定可靠的角度考虑,德之馨在南通建造的新工厂今年11月就可以开始投产,这是我们本土化的策略。不单单是生产,以后更涉及上游的更基础的研发等等,这些本土化的策略我们都会做。

(木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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