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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时间:2022-06-23 18:34:50 热闻 我要投稿

问:协议离婚对方不到场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的许多离婚中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类:1。被告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出庭;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并通知自己,因各种原因不出庭。在第一类离婚案件中,被告当事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如果对此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出庭作出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则公告期满意味着依法送达相关法律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第二类: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并通知本人,本人因各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混乱。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不愿离婚为目的,收到法院传票,即不出庭应诉。对此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本人确实不愿意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三条,可以依法缺席判决。第二,我既不想出庭应诉,也不想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离婚意见。对于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根据司法解释第112条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必须出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有义务抚养子女,不出庭就无法查明相关案件。因此,如果两次传票传唤后拒绝出庭,可以依法拘留其出庭参加诉讼。(2)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不愿配合法院,拒绝出庭应诉,导致离婚后无法审理。对于这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督促其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让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监护人通过法院多方工作,仍然不愿意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如果必须出庭,两次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也可以适用拘留的规定,依法拘留监护人参加诉讼。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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