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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彩礼也会违反婚姻法?2020新婚姻法对彩礼规定内容

时间:2022-05-25 22:42:50 热博 我要投稿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接下来就随普法知识网小编一起了解我国婚姻法对彩礼的规定。

索要彩礼也会违反婚姻法?

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还有就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2020新婚姻法对彩礼规定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婚姻法对彩礼数额并没有做出明确限制,但如果当事人因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则当事人是有权请求返还彩礼的。

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减少的数额一般确定为彩礼总额的10%至50%之间。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