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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殿武

时间:2022-04-19 22:32:50 热文 我要投稿

杜殿武(1928.11~2013.01.06),男,河北省滦南县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1946年4月参加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绥棱县军政训练班中队长、北安县公安局执行股股长;黑河专署公安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黑河地委常委、副专员;黑河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绥化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绥化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牡丹江地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黑龙江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1994年3月离休。2013年1月6日,杜殿武同志逝世,享年85岁。

人物简介

杜殿武(1928年11月~2013年1月6日),河北省滦南县人。中共党员。

人物生平

1946年4月,黑龙江省绥化县林家围子村参加革命。

195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担任黑龙江省绥化县军政训练班学员。

1952年担任黑龙江省北安县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所长、执行股副股长、副股长、黑河专区爱辉县公安局担任黑龙江省爱辉县公安局治安科科员、政保科长。黑龙江省黑河专署公安处副科长、科长。

1965年5月,担任黑龙江省黑河专署公安处副处长、专署公安处党组副书记。1966年文革中造反,迫害地委领导,犯有严重打砸抢罪行。1968年被停职反省。

1972年10月,重新工作,担任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人保部党委副书记。

1978年,担任黑龙江省绥化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和行署党组书记。

1981年5月,担任黑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82年3月,担任黑龙江省绥化地委副书记、军分区第一副政委。

1985年9月,担任黑龙江省公安厅长、党组书记兼省武警总队第一政委。

1988年1月25日,担任第七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

1994年3月离休。

曾当选为省第四、五届党代会候补委员和委员,当选为省第六、七届人代会代表等。

2013年1月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逝世,享年85岁。

杜殿武同志学识渊博,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具有较高的领导才能和工作能力,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尤其是为加强黑龙江省的公安工作,推进我黑龙江省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较大贡献。

逝世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杜殿武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1月6日在哈尔滨市逝世,享年85岁。

1月10日上午,杜殿武同志遗体送别活动在东华苑举行。杜宇新、刘东辉、盖如垠、申立国、杨光洪、孙永波、赵吉成、沈根荣、董浩等同志参加了送别活动。

在杜殿武同志病重期间及去世后,杜家毫、刘国中、徐泽洲、杨东奇、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程幼东、孙尧、吕维峰、于莎燕、张建星、王利民、李延芝、赵克非、王涛志、何小平、洪袁舒、赵雨森、陶夏新、孙东生、李继纯、郭晓华、滕昭祥、刘海生、付晓光及王巨禄、周文华、马国良、王金陵、何首伦、李根深、安振东、曲绍文、谢勇、朱典明、刘汉武、单荣范、王人生、王宗璋、马淑洁、张成义、李希明、李敏、全玉祥、孟传生、黄枫、陈文志、傅世英、周同战、曹广亮、曹亚范、欧阳吟、迟建福、张树平、俞雷、顾林昉、胡之光等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了慰问和哀悼。

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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