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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政府强拆找哪个部门投诉?需要什么流程吗

时间:2022-10-31 23:56:14 热文 我要投稿

很多人都有过拆迁维权的经验,在土地征收的通知下守地守房并不容易,通过观察大量实践案例,很多当事人都有遇到过自己的房屋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被强制拆除。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的的人身安全乃至财产利益都会遭受极大的损失,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如果自己的房屋正在或已经被强拆,又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才能取得响应呢?

查看我国有关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定,里面已经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拆迁房屋前,必须和房屋户主签订双方同意的经济补偿协议,并且严格按照协议落实一切赔偿,才能进行拆迁。

法律明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使用暴力、口头威胁及违反法规中断房屋户主的水电气热供应等非法手段迫使房屋户主搬迁。

如果房屋户主正在或已经遭受到非法律允许的暴力强拆,房屋户主有权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向所在地的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法院正式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的维权步骤如下所示:

1、非法拆迁事实成立后,尽早使用书面方式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人身保护,并要求出警到拆迁现场进行核查;

2、主张就强拆事件本身要求立案进行侦查,并依法追究强拆行为主体的刑事责任;

3、如果案件明朗,确定了行为主体负责人,则可以向所在地法院提出行政复议.

大家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不论使用何种法律手段,最终目的都是要解决拆迁纠纷,拿到应得的一切补偿。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过程中,不要忘记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最好是寻找一个经验丰富的相关领域律师介入,提供规范的维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