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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事律师-继承遗产的同时还要继承债务吗?

时间:2022-10-27 00:16:58 热文 我要投稿

问:上海民事律师-继承遗产的同时还要继承债务吗?

律师解答:

继承遗产的同时还要继承债务吗?

子女继承遗产时应该承担其债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样也有偿还父母生前债务的义务和权利。继承遗产前,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缴纳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应当自愿清偿。如果继承人放弃遗产的,可以不承担由被继承人缴纳的税款和其生前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遗产的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所有的遗产都可以继承吗?

并非所有的遗产都可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例如,专属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

一、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因为人身权利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会因权利人的死亡而消灭,故此不能由继承人继承。

二、被继承人的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进行政治活动的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也是随着公民的死亡而不复存在,不能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

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主要有: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包括:公共财产的使用权,自留地、自留山、鱼塘、果园、滩涂、牧场、草原等的经营权等。对企业的承包权、房屋租赁权、雇佣合同中的劳动权、财物代管权,接受他人遗赠的受遗赠权、扶养费、养老金、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的请求权,劳动工资的请求权,以及其他与工作或者职务相联系的经济待遇,如公费医疗、分配住房等等。这些财产权利也都是与被继承人本人密不可分的,被继承人活着便享有,一旦死亡便不复存在,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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