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热文

青岛宏泉工程有限公司无证排污被罚5000元

时间:2022-06-09 18:41:03 热文 我要投稿

   据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2079号:当事人青岛宏泉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3月在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情况下向红石崖山王河河道排放污水396立方米。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补办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可以处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5000元。

据了解:青岛宏泉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210号内一栋一单元402室,法定代表人为张砚砚。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