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事律师-抚养费可以约定不给吗?

问:广州民事律师-抚养费可以约定不给吗?

律师解答:

抚养费可以约定不给吗?

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是可以不给抚养费的,必须是协商之后的决定,不能是一方单方面的决定,并且在抚养方的能力不足以抚养孩子的时候,是可以向没有抚养权的一方索要抚养费的,此时的约定失效,依旧需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能要求一次性支付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但这不是绝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也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抚养费能提高吗?

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申请提高的,只不过想要提高抚养费需要和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协商处理,对方不愿意提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增加抚养费。如果原有抚养费不够支撑孩子的生活,法院会依法判决准予增加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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