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人员是啥意思(临聘人员是什么意思)

网友提问答疑

01

问题:您好,请问临聘人员有没有年休假?现在我们单位(残联)领导让我们找临聘人员年休假的文件依据。假如有文件我们就可以年休,没有文件就没有年休。更不要说工资领多少倍了!

律师意见:您好,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的规定,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年休假的情况适用本条例。

02

问题:请问工作年限累计,是在前后多个工作单位一起累计还是同一个单位累计?

律师意见:是否能够累计计算要根据您的诉求而定,如主张年休假工资的诉求中的工作年限是在不同单位之间累计计算的,但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情况不能在不同单位之间累计计算,同一单位之间累计计算还要视中间是否有中断等情况。如需详细解答,请拨打四川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28-86125947。

03

问题:您好,我04年到公司当任会计,18年公司把我调到了销售,公司口头承诺给予助理位置,无业绩考核,工作还是财务结算。但我财务工作做了,工资却按销售来,因未做销售,所以无业绩,工资只有基本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律师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变更工作岗位需要求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您的陈述,您并未到新岗位报道且工作内容未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以销售岗位计发工资,违反法律规定。您可就差额工资部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04

问题:您好,我今年四十五岁,是做护理工作的,在单位工作6年了,一直没有签合同,没有缴纳社保,工资就一千五,并且我还兼了个出纳,工资也没有涨,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可知,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您的工资(包括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持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05

问题:装修公司故意拖延装修时间,交房后一直不与业主联系赔偿金问题,我想起诉该准备哪些资料?又该从哪里着手。谢谢

律师意见:您好,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原被告)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是公民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或属个体工商户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登记资料。

(2)民事起诉状。一个被告一式贰份,增加一各被告多交一份起诉状。

(3)证据材料,能够证明您诉讼请求的所有材料,一式贰份。

06

问题:本人于2019年6月3日到洪恩英语达州校区工作,工作内容为招生,于6月24日因为家里原因离开达州,回到凉山老家,后洪恩英语达州片区负责人以我未工作满一个月拒绝支付我这21天工资,因为现在路途遥远,维权困难,我该怎么拿回属于我的钱呢?加入时候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意见:您好,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的规定,就用人单位拖欠您劳动报酬的行为您可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07

问题:如果公司给员工发出了辞退通知书让员工签字,辞退理由是在两个月前有旷工一次并且符合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设立程序合法,员工签字后发现那天没有旷工,实际上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是编造的,那么公司辞退员工是否需要首先保证辞退理由是真实的?而员工签字后即便辞退理由是公司编造的同时公司也拿不出任何证据哪怕是间接证据证明员工旷工,员工也只能认栽倒霉?

律师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可知,双方可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您的陈述,用人单位捏造了您旷工的事实并据此提出辞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您未经核实,对事实(旷工导致被辞退)予以确认,在辞退通知书上签字。至此,您与用人单位之间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您作为一个成年人,具备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就用人单位以虚构的事实诱您签字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的规定,您可以以在辞退通知书签订字系被骗为由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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